一个点滴要人命肇事医生判赔31万转移财产失踪
发布时间:2019-08-31 08:24:15
张先生拿着判决书 记者 刘瑞秋 摄
34岁的张秀才坐在沙发上,。
2005年7月份,张秀才的妻子小红(化名)到长春市绿园区生殖保健医院治疗性病,打完针后突然发病死亡。现在,,但31万余元的赔偿金一直没到手。
治疗性病,病情加重
张秀才夫妻在绿园区一家市场内租赁一张摊床,卖肉串类食品。2005年6月29日上午,妻子小红到长春市绿园区生殖保健医院治疗一种性病(尖锐湿疣),医生李某为其打了一个点滴。
之后,小红回了家。刚坐下,就感到全身发冷。张秀才害怕了,马上跑去找李医生。李医生来到张家,为小红打了一针,仍不见好转,反而病情加重。
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我看到妻子这样,要求李医生将她送到大医院救治,”张秀才说,“李医生不同意,她说‘我就是大夫,不用上大医院,我能负责’。”
6月29日18时50分许,小红呼吸变得十分微弱,脸色发青。李医生又采取了一些救治措施,仍没好转,小红的呼吸和心脏都停止了。
这时李医生害怕了,马上找车将小红送到解放军第二O八医院。经抢救,小红的心跳恢复了,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7月6日9时许,小红去世。
不排除有过敏因素
2005年7月11日,绿园区计生局委托吉林大学基础病理研究室,对小红的尸体进行了剖检。死亡原因很快就出来了:脑垂体梗死,全肺融合性小叶性肺炎,肺水肿导致呼吸窘迫综合症致死。另外喉、肺、肠中见到少量嗜酸粒细胞,不排除有过敏因素。
死亡原因出来后,张秀才与医生李某,和长春市绿园区生殖
当事医生卖掉房子不见了
李医生没了踪影 昨天(1月21日),记者来到绿园区计生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计生局也在寻找李医生,李医生将自己的财产转移,房子卖掉后不见了踪影。
工作人员说,李医生不是该医院在编医生,吴某当时承包租赁了医院的一间诊室,让李某在此坐诊。后来,吴某因为不赚钱就不干了,李某继续经营。计生局多次劝她,她都没离开。
事发后,李某始终拒绝提供用药的一切情况,派人将诊室内的药品全部转移走,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对小红用的是什么药。
希望她能露面 据介绍,张秀才带着孩子多次找绿园区计生局索要赔偿金。工作人员看着可怜,每次来时,局里都给张秀才钱财。“三年多来,计生局拿出的医疗费用以及这些零碎的钱,加起来超过10万元。”该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表示,绿园区计生局希望李某尽快露面,“我们希望李某能拿一部分赔偿金,计生局再拿一部分,将这件事圆满解决。”
保健医院协商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起诉:原告获赔31万余元
2007年,张秀才将长春市绿园区生殖保健医院和李某告上法庭。2008年4月21日,。
,李某在治疗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延误了抢救时间是造成小红死亡的原因。判处被告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315498.96元。
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当年12月12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同时判决长春市绿园区生殖保健医院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医院和计生局
计生局支付部分医疗费
小红入院治疗以后,长春市绿园区生殖保健医院马上将情况向上级部门——绿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汇报,该局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来到医院探望小红,并且为小红拿出了部分医疗费用。
小红去世以后,计生局还帮助张秀才处理了后事。
医院院长:情况不太了解
记者来到长春市绿园区生殖保健医院,见到方院长。方院长说,她是2006年来到该医院的,小红出事时她还不在。这件事都是由绿园区计生局进行处理的,处理的情况和进展她不了解。(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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