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致死”比“偷菜致死”更可耻

发布时间:2019-08-22 01:28:15


济北南

3月9日,义乌一名40岁高龄产妇,在义乌当地最大的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待产时遭遇难产,医院要求产妇排队接生,不料产妇出现羊水栓塞,结果母子双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责任在医院方,而医院却表示他们是按照规定操作,没有责任,最终双方陷入僵局。(4月9日《现代金报》)

排队是文明行为,到银行办业务要排队,在食堂打饭要排队,买火车票要排队……这些现象都无可争议,因为只有排队才能保证秩序,有秩序才能保证公平。然而,有一种事件却不能排队,那就是对待性命攸关的病人,因为在某些时候、某种环境下,多一秒的抢救或少一秒的痛苦,就能挽救一个人的性命。所以,医院的120车上都有警报器,必要的时候,是可以超车或是闯红灯的。

然而,在现实中,却真实地存在“排队致死”的案例。具体情况是,陈女士下午2点半开始感觉疼痛,3点多头晕、胸闷,下身开始出血,3点半,陈女士疼痛感加重,脸色发紫……6点40分,医院宣布陈女士死亡。基本来看,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四个小时。然而,就在这四个小时之内,医院却以“前面有两个人排队”之由拒绝救治陈女士。

按理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如果病人很早就出现了异常症状,医院就应该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先去安排好病人的抢救工作。医院不及时治疗,反而推以各种借口,就是典型的贻误治疗时机。这与做不做医疗鉴定没有关系,即便病人是因羊水栓塞致死的,所在的医院也难逃干系——病情特殊与不及时抢救,或是根本就没抢救,完全是两码事。

当然了,我们尽可以将根本原因归结于医疗资源太紧缺、医生人手不够等客观原因。但是,即便抛开这些客观原因,医院在主观方面的不协调、不努力,则根本无法让人容忍。相同的例子还有去年10月份的“徐宝宝之死”,徐宝宝明明出现了高烧等症状,家长也向医生下跪了N次,医生却还在农场中快乐“偷菜”,怎一个“娱乐致死”了得。

况且,严格说来,“排队致死”要比“偷菜致死”更可耻。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二:其一,“偷菜致死”是一位医生的懈怠所致,而“排队致死”却是整个医院的行为,产房和抢救室里不是没有医生,他们也不是没有工作,只是,他们没有把轻重主次分清楚;其二,“排队致死”是打着文明的旗号将病人杀死的,以文明之法杀人,要远远比直接的谋杀更加有迷惑性,更加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