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产妇羊水栓塞死亡香港医院否认涉人为疏忽
发布时间:2019-08-03 17:26:15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一名内地产妇在香港浸会医院分娩,却因羊水栓塞失救死亡。院方11日回应称,羊水栓塞是属于罕见事件,并无任何先兆。院方表示,为孕妇注射的催生剂分量低,没过量使用,认为事件不涉及人为过失。
但院方并无交代当时孕妇在出现剧痛期间,没有医生在场的原因。特区政府指出事件属于严重医疗事故,要求浸会医院四周内提交调查报告。
涉及这次事件的汪姓内地产妇,33岁,怀孕37周零6天,因有早产迹象,于上周五的11时50分左右到浸会医院妇产科准备分娩,并接受产科护理。至上周六早上8时,该产妇分娩没有进展,助产护士按照主诊医生的要求,为产妇注射催生剂。
至9时30分,产妇突然出现剧痛,要求助产护士给予止痛药,助产护士离开拿药,但当时在场并无其它医生。5分钟后,助产护士携药返来,发现产妇没有反应,并出现缺氧、面青、口唇发紫等发绀现象,怀疑羊水栓塞,于是立即为产妇进行急救,并通知主诊医生、驻院妇产科医生、驻院儿科医生和麻醉师。
医护人员其后将产妇送至手术室进行紧急剖腹取子,并于9时57分成功分娩一名2.9公斤重的男婴,但产妇情况一直危殆,经深切治疗部抢救后,延至11时50分不治。
浸会医院行政总监陈崇一表示,事件已呈报卫生署及死因研究庭,院方对事件非常关注,并对死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陈崇一说,产妇在准备分娩期间,出现羊水栓塞综合症,是属于非常罕见的事件,而且事先无任何预兆,完全不能预防。
对于产妇出现剧痛期间,没有医生在场。陈崇一表示,助产护士已按既定守则及产科护理程序,为产妇作定时监察,而且与主诊医生有充分的沟通。他说,由于产妇的产程可长达10至20小时,不可能全程有主诊医生在场,因此认为事件不涉及人为过失或专业失当。
陈崇一说,事件也与催生剂分量无关,虽然院方前后为产妇注射两次催生剂,但总剂量都不超过0.375个单位,没超出产妇所需要的水平,而且产妇在注射催生剂后,血压脉搏及胎儿心跳都正常,期间其丈夫也一直陪伴在侧。
陈崇一指出,由于羊水栓塞的死亡率高,属于高风险的病情,许多时候母亲及胎儿都会失救,但院方今次在产妇出现羊水栓塞的20分钟内,成功剖腹取子,已反映机制产生作用。他透露,男婴已转送屯门医院治理,现仍在深切治疗部观察,情况令人满意。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就这次事件表示相当难过,已向有关家庭慰问,院方也向卫生署提交初步报告。他形容,这次事件是严重的医疗事故,因为类似死亡的个案不多。他说,院方需要就此作详细调查,并要求院方在四星期内提交详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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