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校学生“非法行医”看学生权益与自治
发布时间:2021-04-13 00:36:15
北大医学院学生是在上级医生的指导、监督下行医,还是独立非法行医,这是近期北大女教授被在校学生“治死”事件争议的焦点。笔者为此撰写了一篇文章,将学生独立非法行医,类比为当前一些硕士、博士,还没从老师那里学习到多少知识,就被导师吩咐去申报课题、做课题、翻译著作、帮导师出书,以及本来是导师的助教,却完全成了“代教”,并说这些学生只是导师的廉价劳动力。以北大医院的见习医生为例,报道称他们的月薪只有1000元。
我注意到一个正在做见习医生的学生在我博客的留言,他说,“据报道,北大第一医院的见习医生,月薪1000元。你这是极不负责任的瞎说,我们现在一天累死累活,一分钱的报酬都没有,还要交学费,请不要在这里以讹传讹,好吗?!我们现在已经被你们这些人逼到没有退路了啊!”
这是一则令人匪夷所思的留言,也许他没有看明白我的意思,是在批评导师和医院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现实。依照基本逻辑,这个学生会说,我们哪里有1000元月薪啊,累死累活一分钱报酬也没有,请呼吁学校,不要不给我们教育,不要把我们逼到没有退路了。可他为什么却认为为他们说话的文章,是把他们逼到没有退路了呢?
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担心别人指责为了1000元月薪,才去“行医”。如果是这样,这种担心令人心酸,不用说为导师打工,就是在国外博士培养中,很多博士都是拿全额奖学金,不用为生计犯愁的。在医院做见习医生的博士生,拿1000元的月薪,那是十分低廉的。他们或许担心,这一报道,会使1000元的月薪也没有。
二是他们担心今后见习机会减少,与导师、医院的关系变得微妙,毕业很难、找工作更难。累死累活、一分钱报酬也没有的学生,难道不觉得是教师、医院对他们不公平?但他们可以接受这种不公平:见习鉴定掌握在上级医生手中,能否在医院积累从医经验掌握在上级医生和医院手中,今后找工作,也有求于他们。如果因媒体的报道,减少了医院使用实习医生的数量,那么,他们从哪里去获得“累死累活”的机会?又怎样去谋求未来的职位呢?所以,他们可以忍耐把自己当“长工”、低廉的劳动力,帮助导师无偿干事,却反对“好事者”把这事搅黄了。
至此,我才明白了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硕士、博士,能够或“心甘情愿”或一边骂着、一边接受做导师的“长工”:对于关乎毕业与就业大事的导师来说,硕士、博士只有忍气吞声做廉价劳动力,导师能给一点报酬,已经是恩赐。但我不认为这是硕士、博士生的问题,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途径去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医院实习的学生难道不知道相关规定?可是他们为什么却要独立行医呢?他们能抗拒导师的要求吗?他们能检举医院的违法行为吗?不用说给他们一个月1000元薪水,就是不给他们,他们也不敢。
这才是今天大学人才培养中的真问题。在现代大学制度中,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是统一在一起的几个基本特点。没有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教授的教育自主权、学术研究自主权无法实现;而没有学生自治,学生的受教育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导师制之下,没有学生自治,学生很有可能成为导师的“私人物品”、雇佣工,因为导师对于能不能资助你、是否给你毕业答辩,有决定性权力。而当有学生自治,导师的权力空间就受到很大制约,具体而言,学生如果对导师不满,可以换导师,甚至换学校;学生对导师有意见,可以将意见反映给教授会(或学术委员会)之下的教师事务委员会,这一委员会可对教师的不端行为进行独立调查;学生的权益受到侵犯,学校的学生自治组织将出面与校方交涉,以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校的董事会(或理事会)中,都有学生成员,代表学生参与办学决策与监督。
没有学生自治,学生们对现行教育管理制度的依附,也就不可避免。所以,学生为导师打工的情况才会越来越普遍,学生们的权益意识也越来越淡漠,而当他们走上工作岗位,留在他们脑海中的,或只有现实的利益,而已经没有该坚持的法律与道德。改变这种情况,应把学生自治与学术自治一样,作为重要议题,纳入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
来源:熊丙奇人民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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