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项举措革新医疗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9-08-18 22:55:15


山西省日前决定,拓宽医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公开透明地运营该险种,并制定出台山西省医疗保险赔偿处理办法。

  据介绍,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力不足、短期逐利行为、理赔结果不满意等问题一直是制约医疗机构投保积极性的三大因素。山西省此次革新,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难题。

  山西省将医疗意外和外聘医务人员、进修生等人员纳入到保险保障范围内,以增强对医疗机构的保障力,从而更充分地化解医疗机构的执业风险,保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

  在运营上,一方面由全省的医院代表组成评标组进行保险招标,由评标组选择确定可以承保的保险公司,充分体现其为被保险人服务的特征,最大限度地保障医疗机构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中介部门负责收取保费,有效避免保险公司二次展业,降低展业成本,保障保险公司的承保利益。

  该省还制定了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处理办法。成立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公司代表共同组成的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合议委员会。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医疗责任保险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合议委员会集体裁定责任,并做出赔偿决定,参保医疗机构及保险公司均需认可该决定。据此办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将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广大患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平、公正地兼顾各个参与方的诉求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