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提高一倍
发布时间:2019-08-19 18:23:15
日前,河西区组织来自四川灾区的学生参观天塔观看天津市容,增强了同学们对第二家乡的了解。 刘玉祥 摄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卓彧)日前,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本市实施近5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走在全国前列。据悉,今年政府还将继续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本市12个涉农区县中有6个区(县)人均筹资标准已过百元。
自去年起,本市对农业人口较多的武清区、蓟县、宁河县、宝坻区、静海县五个区县和财力较困难的汉沽区,就全面提高市级补助标准,使全市12个涉农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支出合计将达到1亿元。目前,本市12个区县3871个行政村都已参加新农合,新农合覆盖率达到了100%,参保农民突破325万人,人口覆盖率达88.98%,人均筹资标准达到了124.6元的较高水平,这标志着本市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提前超额实现了国家提出的2010年地域覆盖100%,农村人口覆盖80%的目标。预计到2010年全市将约有360万农民纳入该项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在完成了国家规定的目标后,今年本市新农合将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村民参合覆盖率,扩大新农合受益人群,同时在方便农民及时快捷报销和增加合作医疗资金利用率上采取多项措施。各区县全面实施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工程,建立完善网络系统,还为参合农民设定家庭账户,方便农民门诊缴费。实现参合人员住院、出院和使用费用的实时处理,以严格资金操作流程,实现科学规范管理。现在, “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本市健康发展,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人数也越来越多。极大地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缓解以前农民因病返贫的状况,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从去年起,本市每年还筹措3亿元资金用于农民医疗保障,其中60%由市、区(县)、乡镇财政担负,每个农民每年只需缴纳40元钱,就能享受全年医疗保障,按规定享受报销政策,加快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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