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际法律冲突的概念、特点及产生原因

发布时间:2019-08-26 02:02:15


  简单的说,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
  可见,这里的“法域”是一个关键概念,要理解区际法律冲突必须首先明确“法域"的含义。所谓“法域”(lawdistrict或者legalunit),是指一种独特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这一范围既包括地域范围,也可以包括成员范围,还可以包括时间范围。
  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
  从上述的概念,我们可以总结出区际法律冲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是国内的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按照空间上划分的法律冲突,具有属地性。
  区际法律冲突主要是民商事的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域的法律在横向上的冲突,而不是纵向的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由于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因此,它是在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人民进行民商事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具体而言,在一国内部,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条件有:
  (一)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基本原因在于一个国家内部存在着多个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法域。
  (二)一国内各法域人民之间的民商事交往产生了区际法律关系。
  (三)一国内的各法域相互承认外法域人在本法域的民事法律地位
  (四)一国内各法域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承认外法域的法律在本法域内的域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