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场补偿机制消除拆迁之恶离婚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9 05:21:15


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经济人 之叶檀专栏
金钱难以弥补拆迁制度之恶,但在有底线的社会中,金钱能够部分减少恶劣的程度。而用市场化的补偿机制,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迁拆之恶。
今年3月3日,被武汉69岁的王翠云老人因抗拒拆迁,活埋而亡,事后家属获得“800平方米还建房、60万元补偿款”。3月27日,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92岁的村民陶兴尧,与儿子陶惠西共同自焚。儿子死亡,老人重伤。目前家属与官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对陶惠西死亡赔偿90万元。
这些抗拒拆迁者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他们获得的经济赔偿超过普通标准。
请读者先不要急着抗议我把生命与90万元的金钱等量齐观,现实是,很多人连被等量齐观的机会都没有。从2003年到2009年,媒体报道的十桩强制拆迁案例中,两人没有说法,几十人被捕,处罚从判处死刑刑事拘留;一人缓刑;较为特殊的是2004年湖南嘉禾陆水德等拆迁户从楼上投掷石块以“暴力抗法”和“妨害公务”的罪名被逮捕,后被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可见,近年多数抗拒拆迁者受到法律的严惩。
用市场补偿机制可以部分消除拆迁之恶。对于拆迁户而言,如果拆迁条例能够满足他们的资产价格的要求,那么条例就可以变成公平的博弈平台,也许并不那么恶。这是被许多学者所痛斥的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充满了功利主义的色彩,但在缺乏底线的社会中,却令人惊奇地充满了正义与公平的光辉。
就连我们一向视为恶规的《拆迁条例》等,也成为维护拆迁户基本权利的工具。上文所述的连云港市陶兴尧父子,,,没有拆迁证不能拆房。他们哪里知道,一些地方连处于底线的《拆迁条例》都无法遵守———没有拆迁证,他的房子、其他村民的房子还是被强拆了。如果没有自焚案,连云港强拆在多如牛毛的拆迁案中,连水花都不会溅起一个。
而在年初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全文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具有市场补偿机制的雏形。
可以得到市场价补偿,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得到资产价格的上涨红利。比如,深圳某中心城区市场价每平方米2万元人民币,那被拆迁者就可以得到同等价格,而不是以往给予城市居民的砖头水泥价格的补偿,给予农村居民征地的青苗钱补偿。无怪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遭到空前的抵制,迟迟难以出台。
对于违规强迁、不拆者同样可以通过经济处罚的方式,使其不敢轻易违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认为:当潜在的违法者认为“PD〈U”时就会开始违法。这里“D”指违法者预期的违法后被发现并处罚所带来的成本,“P”指违法者预期的违法后被发现并处罚的可能性,“U”指违法者预期的从违法中取得的收益。要使法律得到最大限度的遵守,我们必须尽可能使上述不等式不成立。由于违法者预期从违法中取得的收益通常是一定的,我们必须努力提高“PD”的值。
功利主义的经济学,在现实的利益博弈中大有用处。合法、阳光的博弈,充满了法治与市场的精神,在这点上,法理与市场定价在本质上一致,市场功利与法律的尊严并不矛盾。
新浪东莞【编辑:陈玉燕】



在诉讼离婚中,离婚赔偿一直是离婚双方争论的焦点,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以供需要的读者参考。

离婚案件中,离婚赔偿的程序和离婚赔偿标准是离婚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离婚赔偿栏目详细介绍了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还有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起诉书范本等相关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