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支持不忠丈夫 全国首例婚外性行为赔偿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9-08-16 18:28:15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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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为双方婚外性行为导致宫外孕,最终右输卵管被切除的医疗费人民币1985.48元。原告蒋女士、被告王先生与他的妻子及律师均到庭听取宣判。
蒋女士曾经离过一次婚,她与王先生系同厂职工。去年9月,他们在舞厅跳舞后产生了感情。交往中,蒋女士明知王先生已有妻室,但仍与他多次发生性关系。因为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今年3月蒋女士经诊断为宫外孕,住院后做了右输卵管切除手术,共花去医药费3947.95元。事后,王先生没打算离婚与蒋结婚,而双方对医疗费承担问题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今年6月19日,,要求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两万余元。
此案因索赔情节罕见、被告妻子又主动出庭支持丈夫而引起社会关注。在法学界,该不该支持蒋女士的请求也引发了一场争论。
因案情复杂,。
经审理,,原被告之间的婚外性行为违反社会公德,但性行为导致宫外孕发生且造成右输卵管切除的概率,就医学上而言,是相当小的,它与女性自身特殊生理结构也有必然的关系。所以,在王先生与蒋女士发生性行为时,导致蒋宫外孕的损害结果是王先生不必要也不可能预见到的。据此,王对蒋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不构成侵权。鉴于该损害后果较为严重,由蒋女士独自承担显失公平,为此依照公平责任原则,由原被告分担民事责任。被告称已经为原告支付医药费5000元,因证言之间存在矛盾,。.4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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