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无效民事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11 12:58:15


  何为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民事行为自始无效,行为成立时就无效;民事行为当然无效,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无效;民事行为肯定无效,前面一个行为无效,后面怎么也不会使它有效)

  如果当事人仅起诉违约,,可以依职权宣告民事行为无效。(不告不理涉及到私力问题,无效涉及的是公益问题)

  1、民事行为当然无效的问题,是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都可以主张无效。,所以没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问题。确认民事行为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是返还原物和赔偿损失(此时存在时效问题,从确认之日起算)。

  返还原物是所有人的请求权是属于物权请求权还是不当得利请求权?

  应该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因为,所有人只能向无效民事行为的行对人主张,而不能向第三人主张,因此可知,所有人的请求权是债权而不是物权,所以是不当得利请求权。

  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从无效确认之日起计算。

  2、民事行为肯定无效的问题,是指前面一个行为无效,后面怎么也不会使它有效。但有例外就是《关于工程问题的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这是无效合同的补正问题。

  3、结婚时不具备婚姻实质要件无效,但离婚时具备了,,应按离婚处理。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5、伪装行为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6、合同法52条第五款,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依据。什么叫强制性规定? 就是要求性规定“应当”和禁止性规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