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公证要不要提供受托人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13 13:07:15
没有经济基础就不会有上层建筑。这个例子就是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凭空产生的。即使是你的一个突发奇想,也是来源于生活,或许你的灵感是因为一个人,或者一件经历过的事情。都是需要基础的。所以,授权委托书公证要不要提供受托人的材料?答案是肯定的。
一、授权委托书公证要不要提供受托人的材料
受托人不需要到场,但委托人必须到场。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委托书一般要写清楚委托人、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是否有转委托权等等。如果要求办理委托公证的机构有固定模板的话按模板制作,如果不知道怎么写也可以到公证处后由公证员代为制作委托书。由于委托书上要写明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因此最好能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一定要经过公证才具备法律效力吗
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 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 的活动。
公证不是授权书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不需 要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 但是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在法律上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与证据效力。
另外, 在实务中,银行、房地产交易中心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为了确保授权委托 书的真实性,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均要求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因此, 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有利于相关手续的顺利办理。
同时,如果发生诉讼,除 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可以直接采证作 为证据使用;而未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文书,不能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 证据。
买卖房屋过程中,若买卖双方任意一方确实无法现场办理相 关交易手续而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到当地公证(建议到房屋所 在地)部门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并对委托的原因、委托事项、被委托 人的情况、委托的期限以及是否有转委托权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
三、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要不要提供受托人的材料的相关内容。没有基础的材料的委托书就像是一座没有基地的楼房,没有基础,没有人敢安心大胆的住上去,没有材料证明犯人授权委托书,也是无法得到信任的,也没有什么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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