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文)

发布时间:2019-08-10 22:38:15


  核心内容:最新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已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将在2015年5月1日施行,全文共计二十七条,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地税局

  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物价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水利(水务)局、地税局,、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省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2015年3月30日

  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者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

  第三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