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9-08-12 11:49:15


  原则这个东西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只是有的人会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是有的人就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是有的人并不是能够好好的遵守自己的原则的,甚至还会一次次打破自己的原则。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一、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并不仅只是个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安慰,给一个平息不满情绪的缓冲,而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因为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无疑等于医疗事故,因为没有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但不能胜诉,你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而过去的医疗事故鉴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鉴定委员会常由当地的医疗专家组成,由其进行鉴定,无异于让他们自己给自己鉴定,其公平性大打折扣,患者也很难相信。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医生是医院的主宰,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说是掌握着患者的命运,有的医生往不认为自己是给患者治病,为患者服务的,而是患者有求于自己。我国长期处于公费医疗的

  3、坚持过错原则

  这里的过错原则,不仅是在对患者治疗中的过错,包括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即在履行医疗合同中违反了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即属于有过错。实质上就是合同约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合同的某一方违反了合同原则,就要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二、医疗纠纷多发的原因

  1、

  近年,当某些医疗纠纷发生时,,使病人产生错误认识,以致病人及家属误认为所有的医疗行为,如检查用药、治疗,都要经过病人了解同意,甚至病人可以自行点药,而一旦某些病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特别当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恶化时,病人及家属容易与医方发生冲突,要求追究责任及赔偿。

  2、医院管理力度不够

  随着医院各种服务项目的增加,医院没有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部分管理人员忙于应付上级检查、外出开会、处理日常事务,而对医疗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没有认真学习研究,所以一旦遇到医疗纠纷往往敷衍塞责,持"病人大闹多赔、小闹少赔、不闹不赔"的想法,使得社会上有些人产生了"要发财,找医院"的念头,想方设法找岔子,一旦达不到目的,,使得越来越多的病人或家属为索赔而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另外,,成为病人及家属要求索赔的诱因和依据,也增加了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经济补偿"成了导致医疗纠纷的"导火线"。

  3、医务人员敬业精神不足

  个别医生、护士不遵守规章制度,缺乏严谨的工作态度,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治疗前不履行必要的谈话签名手续,以及医患双方相互沟通等方面没有处理好,均会诱发甚至激化医患矛盾。

  三、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处理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不管原则是什么,我们只要是好好遵守法律上所规定的原则就一定是不会错的,毕竟法律才是这个世界上的最公平的准则,我们每个人都是希望世界是公平的,绝对不希望自己被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