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毒奶粉赔偿不宜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9-08-26 22:21:15


  香港大公报报道,在几个月焦急的等待后,近30万遭受毒奶粉伤害的患儿等来了企业的赔偿,众多患儿家长对政府与企业终于出面对患儿进行赔偿给予了充分肯定,显示出政府和企业应有的责任心。 从目前开展赔偿的省份的反应看,不少家长并不接受这次性赔偿方案。究其原因,这份赔偿方案在制定的过程中忽略了最重要的人群──受害者家长的参与,未能听取受害患儿家长的意见,而是制定了一个一刀切的赔偿方案,不能让患儿根据受害情况获得基本相符的赔偿。

  目前,对于毒奶粉事件赔偿方案,患儿家长对死亡患儿给予20万赔偿没有异议,因为,内地发生矿难、车祸,乃至医疗事故死亡者的赔偿标准基本为20万。但是,对于重症和接受一般治疗的患儿给予3万和2000元的一次性赔偿的标准,许多家长并不能接受。对受害者的赔偿应有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害费赔偿,而且根据患儿身体受害情形不同,应该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是,在毒奶粉事件赔偿方案中,对重症患儿和接受一般治疗的患儿分别一次赔偿3万元和2000元,并未说明这个标准是如何制定的,都包含哪些赔偿项目。

  实际上,在遭受毒奶粉损害的重症和接受一般治疗的患儿中,情形并不相同,如在重症患儿中,有的医疗费远远超过3万,而且,有些经过治疗痊愈了,而有些并未痊愈,还需接受后续治疗;再如在接受一般治疗的患儿中,有的经过一般治疗后排出了肾里的结石,但有些并未排出结石,虽然现在没有症状,但是,稍大后可能还需进行手术治疗取出结石。

  在这个赔偿方案在制定过程中,把最关键的群体──受害患儿家长忽略了,完全由政府和企业作为赔偿一方单方面在非公开的情况下制定,这种程序不仅无法保证方案的公平、公正、公开,也脱离了实际,不能被家长接受。因此,政府和企业应该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并根据患儿受伤害具体情形,对赔偿方案进行科学的细化,使毒奶粉事件赔偿尽快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