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手术腹中遗留两片纱布 医院赔偿8.5万元
发布时间:2021-01-03 22:51:15
剖腹产手术腹中遗留两片纱布 医院赔偿8.5万元
吴某在医院剖腹生子,孰料此后却因为腹部疼痛又接连两次手术,被取出两块纱布。近日,经江西省瑞昌市码头人民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被告瑞昌市码头中心卫生院赔偿原告吴某8.5万元。
2005年3月28日,吴某在瑞昌市码头中心卫生院进行剖腹产手术,4月3日出院。此后,吴某持续高烧并感觉腹部疼痛。9月15日,吴某入住九江市妇幼保健院,被诊断为腹壁瘘管、盆腔异物并感染。9月28日,妇幼保健院对吴某进行剖腹探查术,发现并钳出一团状纱布(盐水垫)。11月7日,吴某办理出院手续后又感觉身体不适,于12月28日入住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剖腹探查术,又被取出纱布一块。经鉴定,吴某属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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