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医院赔偿24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29 15:39:15


《听证会上,原告打翻医院院长》追踪

一审判医院赔偿24万元

镇宁自治县人民医院表示将提起上诉

  金黔在线讯 2006年9月,镇宁自治县一名11岁少年骆睿(化名)在县医院就诊期间突然死亡。。2008年1月,司法鉴定听证会时,死者父亲突然挥手打向医院院长刘一烈,刘一烈摔倒导致腰椎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报3月10日曾报道)。日前,,判决镇宁县人民医院承担9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骆睿父母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243973.63元。镇宁县医院院长刘一烈被打伤一案,院方不同意当地公安机关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