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失致考生错过高考被判赔偿并支付复读费
发布时间:2019-08-20 14:25:15
中
小小的阑尾炎,在南漳县两家医院就治时,竟被误诊为阑尾缺失。高三学生小强(化名)因误诊住院治疗长达76天,最终错过当年高考。日前,医疗事故的两家南漳医院,向小强赔偿经济损失14万多元,并要向小强支付2290元的高三复读费。
2007年4月,南漳高三学生小强,因腹痛发烧入住南漳县一家医院。院方给小强检查时,没在小强腹部查到阑尾。院方就此认为小强阑尾缺失。此后,小强转至南漳县另一医院救治,也被诊断为阑尾缺失。
因两家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诊断失误,小强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更加严重:小强因阑尾坏死引起腹胫感染,腹腔脓肿形成肠瘘。后经湖北省医学会鉴定,误诊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
因病情加重,小强转至襄樊市区一家医院治疗并最终康复。因前期误诊,小强前后住院时间长达76天,错过了当年的高考,不得不支付2290元复读费重读高三。
此后,。,并支付小强第二个高三的复读费用。
目前,两医院正在逐步支付各项赔偿款。小强也于今年6月顺利参加了今年的高考。
据介绍,该案判决支持复读费,在全国尚属首例,是对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一个突破,体现了司法关注民生的价值取向。
最新资讯
-
漏诊误治患者死亡医院被判承担责任 法院判医院赔偿原告3.3万元
05-02 0
-
08-21 0
-
08-12 1
-
08-26 1
-
09-29 1
-
03-2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