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炸伤车主经调解,经营户赔偿受害人1500元
发布时间:2019-08-15 00:23:15
记者韩敏霞报道 电动车电池突然爆炸,车主被炸得手、眼受伤。10多天过去了,爆炸原因仍不清楚。出于对受害人的同情,经过调解,经营户赔偿受害人医药费等共计1500元。
2月9日8点多,以蹬三轮车为生的下岗工人陈志强出车时发现车的指示灯不亮,就打开车座,检查电瓶,手刚碰到电瓶连接线,电瓶突然爆炸。致使陈志强右眼、左手食指被炸伤。
看到丈夫被电瓶炸伤,伤心不已的妻子贾爱芹来到禹王台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陈志强所购电瓶具有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经过10多天的调查,电瓶爆炸原因始终不能确定。考虑到到相关部门鉴定需要大笔费用,双方放弃鉴定。
经消协人员调解,电瓶经销商裴女士同意为陈志强免费更换电瓶,并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共计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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