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要求赔偿将初生婴儿独自留在黄石医院

发布时间:2019-08-11 05:34:15


至昨日,1岁零3个月的芹芹(化名),在黄石市中心医院的保安室住了22天。照料她的,是医院保安和请来的阿姨。

面对陌生面孔,芹芹一点也不害怕,好奇地瞪着大家。她的“家”里,有奶粉、饼干等。负责照料她的王阿姨说,小芹芹比初到医院时活泼多了。

院方介绍,2006年12月底,芹芹母亲在该院剖腹产下孩子后,发现芹芹左股骨折,该院及时治疗,4个多月后骨折基本愈合。去年5月,,要求医院赔偿10万元。当年11月,医疗鉴定的结果是:构成四级医疗事故,院方承担轻微责任。

期间,今年3月6日,芹芹父母将她送到医院后离去。此后,院方只好请专人照料芹芹。

记者昨试图联系上芹芹父母,但总是关机。参与调解此事的纪某说,芹芹父母把孩子放到医院,一是让医院继续给孩子治疗,直至痊愈;二是认为医疗鉴定结果偏轻。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彭德江律师认为,芹芹父母的做法,不仅扰乱了医院正常的工作持序,还未尽父母呵护之责。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而不能让孩子承受纷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