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输液死亡医院赔偿26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05 22:51:15
华西都市报讯(马君记者谢颖)2月12日上午8时许,通江县一个10月的婴儿因身体不适,送往医院治疗。医生检查为胃肠炎,需输液治疗。当晚7点半,患儿出现口吐白沫、呼吸不畅症状。
晚11点,医院急救车在将患儿转往巴中市人民医院过程中,医生因忘带医疗器具,又折回医院,后经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患儿还是于当晚不幸离开人世。
事件发生后,调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院方一次性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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