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就医,天降拖把砸中头状告医院获赔1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09 09:30:15
爸爸妈妈抱着四个月大的贝贝(化名)到医院看病,走出医院大楼时,一把拖把从天而降砸中了贝贝,贝贝头部水肿。爸爸妈妈为此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万余元。近日,调解,4个月的贝贝获赔1万元。
2010年7月,爸爸妈妈带着4个月大的贝贝到合肥市一家医院看病。看病结束后,妈妈抱着贝贝走到医院门诊部大楼时,从天而降一把拖把,砸中了贝贝的头。妈妈抬头一看,四楼的窗户开着,还在滴水,一个清洁工慌忙捡起拖把就跑。爸爸妈妈立即报警。贝贝被送至急诊室抢救,经CT诊断为“考虑外部性脑积水”。贝贝的爸爸妈妈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2万元。医院告诉法庭,医院楼上是住户,可能是其他住户不慎将拖把掉了下来。经审理此案的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医院赔偿贝贝1万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法律角度说,如果贝贝父母没有证据证明医院为直接侵权人,那么包括医院在内的该栋大楼内处于拖把抛物线上的使用人,依法都应承担责任。对医院来说,虽然贝贝的爸爸妈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是医院清洁工放置拖把不当导致贝贝受伤,但是医院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责任。据此,法官居中调解,促使此案得以圆满解决。(孔华 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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