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记:自认占理打官司也不能漫天要价

发布时间:2019-08-03 15:45:15


  切记:打官司不能漫天要价

  有教训表明这样做可能会赢了官司输了钱 胜诉不见得就不掏诉讼费

  法制网讯 郭长秀 王曙光张建忠打官司千万不要“狮子大开口”,否则就会遭遇“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近日该院判决的一起案子中,原告要求对方赔偿30万元,。由于请求不当,9000元的诉讼费中,原告承担了8820元。

  2005年9月,李先生爬山时不慎摔倒,造成右腿小腿骨粉碎性骨折,住进了医院。医院给他做了手术并输液治疗。后李先生出现口歪眼斜、面色铁青、全身抽搐等症状,直至昏迷。经医生检查发现,李先生因用药严重超量而导致药物中毒。李先生遂转院治疗。

  康复后,李先生将初诊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共计30万元。

,医院对原告超剂量使用药物,致使原告出现不良症状,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的请求正当,予以支持;但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医院赔偿李先生各项费用6000元,案件诉讼费9000元由被告按比例承担180元,原告承担8820元。

  审理此案的法官说,当事人往往以为只要自己胜诉了,诉讼费就应该由被告负担。

  “这类不顾实情的案件目前比较普遍。诉讼费的承担原则是根据诉讼请求被支持的程度来确定的。。如果诉讼请求被全部支持,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如果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费用应该全部由原告承担;如果诉讼请求仅被支持10%,被告仅承担10%的诉讼费,原告就要承担90%的诉讼费。
  这位法官还提醒说,有些当事人对其他诉讼成本的考虑也欠周全,比如律师代理费、实际的支出费用等。律师收取代理费是按照诉讼请求标的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过高的诉讼请求会直接导致律师代理费的增加。

  对此,一位周姓律师说:“本案非常典型。它为诉讼当事人提了个醒,打官司一定要计算诉讼成本,不能自认为占理漫天要价,结果可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