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鉴定种类及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05 06:23:15


  核心内容: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机构中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医疗诉讼鉴定种类及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医疗诉讼的概念】

  医疗诉讼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

  【医疗诉讼鉴定种类及内容】

  1、行为能力鉴定

  对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处于神志不清的医患纠纷案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并提供相关的鉴定材料。

  2、司法文检鉴定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等。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

  4、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

  一般在不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情形下或虽构成医疗事故但鉴定意见在认定过错范围方面过于狭窄,同时通过质证发现鉴定意见与本案的客观事实及诊疗规范、常规等相冲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程序。

  5、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为证明患方实际发生损害结果涉及的经济赔偿范围,根据《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6、营养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间的医疗伙食或出院后的营养调理而发生的费用,其计算期限必须针对具体的不良后果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

  7、医疗依赖鉴定程序

  对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伤残,为维持或恢复组织、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继续治疗并已形成护理、药物或其它医疗依赖的,对于医疗依赖的期限及费用,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确定。

  8、护理期限鉴定程序

  发生不良反应不论是否构成伤残等级,该不良反应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须依赖生活护理的,其护理期限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