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解法”解开温州医疗纠纷第一例

发布时间:2019-08-04 00:16:15


11月17日上午,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调委会)的调解员孙雪峰帮助青田人刘先生的家人办理了出院手续,刘先生和妻子带着痊愈出院的女儿,坐上了回青田的车子。这起涉及新生儿的医疗纠纷调解案例,是今年我市首次借鉴“宁波解法”,引入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以来,市调委会首例调解成功的案例。
  11月3日,青田人刘先生来到位于市区黎明路黎富大厦401室的市调委会,申请调解一起与市区某医院的医疗纠纷。2009年10月28日,刘先生的妻子在该医院生下一名女婴,最后新生婴儿出现了呼吸急促、呻吟不安等症状,院方告知新生儿感染肺炎,并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对此,刘先生认为,这是医院看管失职造成的,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并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尤其是婴儿脑部后续治疗费用。据受理此纠纷的调解员说,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这笔费用将大大超过一万元。
  刘先生和亲戚曾两次找当事医院要求赔偿,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当时刘先生申请调解后,我们与医方进行了沟通,医方愿意接受调解。”负责此起医疗纠纷调解的调解员陈青墨、孙雪峰两人多次找双方当事人沟通、调查
  “我们一方面找当事人了解情况,一方面要求医院全力抢救新生儿,最后新生儿转危为安。”孙雪峰说,其实,前期沟通工作比坐下来调解更费时费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医方免除患方所欠的医药费2060元以及其他费用,总计3000多元,当作医方给予患方的补偿费。11月13日,双方在编号为(2009)温调字第1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从调查取证过程中看,医方并不存在医疗事故责任,但由于医疗信息不对称,诊治过程中双方沟通不足,最后导致纠纷出现。”陈青墨说,“医方考虑到刘先生家庭困难,也决定给予补偿。”
  刘先生说,“要是以前,我可能会叫一帮亲戚到医院闹。”而当事医院有关人士说,“现在有了第三方来调解医疗纠纷,节省很多人力、物力,可以安心腾出一些时间来做其他事情了。”
  据了解,目前,市调委会有6名专职调解员。市调委会从10月26日开始正式运作以来,已受理了10多起医疗纠纷,大部分都是医院的历史遗留问题,其中有三四起纠纷双方意见比较接近,可能于近日结案。
  市调委会纠纷受理范围是市区省属、市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以及三个区所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同时赔偿金额要求在一万元以上。目前,县(市、区)的调委会正在筹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