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生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

发布时间:2020-10-11 05:24:15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陈发清 摄

医患双方都希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尽量减少医疗纠纷

▲去年10月中旬,深圳中海医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资料图片)

根据医师协会近日一份调查,,“加上医院与患者之间私了的纠纷,保守估计每年深圳的医疗纠纷大约有1800起每天平均发生5起。”中国医师协会会员部医疗风险管理控制项目处副处长邱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医疗纠纷数量大,对于医院来说,可能经常疲于应付纠纷,还可能碰上“医闹”,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对于患者及家属来说,走法律途径又费时费力,而且还经常毫无结果。为此,市委维稳办起草了《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草案)》(简称为《办法》),建议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正在等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再以规章形式出台。同时,这一机制也被我市新“医改”纳入其中,通过此建立社会化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办法》中提出将从五个方面建立科学有效的医患纠纷解决模式:一是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及时调解医患纠纷;二是积极引导医患双方进行仲裁,快捷解决调解无效的医患纠纷;三是加大对“医闹人员”和无理取闹人员的打击力度;四是推行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确保患者能及时得到赔偿;五是规范解决医患纠纷的程序设置禁止性条款。

《办法》能否成为快捷解决医疗纠纷的“金钥匙”?第三方能否公正处理纠纷?患者家属和医院都表示很期待,毕竟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大多牵扯了双方太多的时间与精力,甚至是金钱。

1

患者最看重

公平与效率

目前,处理医疗纠纷不外乎3种方式:协商、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记者采访了3位曾与不同医院产生医疗纠纷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对于他们来说,耗时耗财的法律诉讼其实是下策。

今年6月23日,王小姐的姐夫杨某在位于罗湖的某医院进行了消化道微创手术,术后半小时出现休克,第二天中午因抢救无效死亡。杨某家属认为杨某是死于医疗事故,加上他们认为在抢救过程中医护人员没有及时到位,耽误了抢救时间。医院方面则认为本身不存在过错。

后来,家属决定进行尸检,为了“尸检结果更公正”,家属还特意选择了复旦大学医学院进行。王小姐说,诉讼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如果有更有效率的处理机制解决问题,家属当然会首选。

另一位住在宝安区的王小姐,去年6月曾先后两次因月经不调去西乡某医院检查,被医生诊断为“不孕症”,去年7月5日第三次复诊时,B超查到其已经怀孕五周,因为中间吃了很多药,医院建议做了流产手术。王小姐认为医生误诊,导致自己身心受创。院方曾与王小姐协商过赔偿的问题,但是双方标准不一。目前,,同时等待医学鉴定结果。

王小姐说,如果有第三方调处机构,她也会考虑选择,“但这个机构必须是公平公正的,不能代表某一部分人的利益。”

今年6月,装修工张师傅的妻子彭某由于头疼两次前往布吉某医院就医,第二次入院两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张师傅说,自己曾在布吉街道办有关人员主持下,与医院进行协商,未果。张先生表示,不会选择打官司,像他这样的打工人员花不起这样的金钱和时间,。”

2

医院认为

规则越细越可行

深圳中海医院门诊部主任李长有还清楚地记得去年10月15日到20日发生的事,一起医疗纠纷演变成恶性事件,近百名“家属”围攻医院,砸烂医院大门及办公物品,群殴医务人员,时任医务科科长的李长有被打昏。

2008年10月14日,医院接诊一位1岁半女童陈某,当时陈某因反复高烧40℃在南岭某社康门诊治疗4天无效后转入,门诊医生经过初步检查,以“上呼吸道感染、心肌炎待查”将陈某收院治疗。后来陈某病情急变,在征得患儿家属签字同意后,由儿科主任护送转入上级医院救治。转院8小时后,陈某因暴发性心肌炎、肺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家属指责院方延误救治时间,院方认为治疗上不存在过错。在布吉街道办主持下双方两次协商未成,家属便来到医院门口拉横幅、撒纸钱、贴标语、围攻辱骂医务人员、强行驱赶其他来院患者,并砸坏了医院大门。

“一般纠纷发生后,如果是院方存在过失,我们会主动协商、解释到位并进行赔偿。”李长有说,但是患者往往对医院医务科不信任,听不进院方的解释,院方通常会主动要求患者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李长有表示,目前调解的方式,就是在第三人的见证下,仍以双方协商为主,效果不明显。他希望,将来出台的相关规定中能够像目前交通事故调处方式一样,统一赔偿标准,能够根据认定责任的大小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