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医疗纠纷近九成调解结案
发布时间:2019-10-13 19:00:15
辛红
“第三方调解的成功率是88%。”10月9日,四川省遂宁市市长胡昌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3年来,遂宁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共受理案件126件,成功调解111件,调解成功率为88%。
独立的第三方
2007年10月,遂宁市出台了《遂宁市预防及处置医患纠纷暂行办法》,要求各市区县在司法行政部门成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此前,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处理医疗纠纷方式被认为是“老子鉴定儿子”,患者难以认同。独立而又专业的“第三方”成了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
遂宁建立了由各大医院退休的医学专家教授和法官、律师等知名法律专家组成的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并建立了系列规定要求其独立于医院和患者。
今年7月,遂宁市制定实施了新的《遂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新办法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处理医患纠纷联动机制、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在这些规定中,记者看到,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单独与患者协商处理,必须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而发生医疗纠纷后,对侮辱、威胁、殴打医护人员或者留置病人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在医疗机构,抢夺尸体等“医闹”行为,。
重大纠纷五部门联动
遂宁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杨刚告诉记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要承担责任需要通过鉴定来明确其存在过错、过失,但是患者基于三个原因一般不同意按照程序鉴定:结果不确定、时间长、谁申请谁交鉴定费。因此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只能闹。”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消除了患者的不信任感,无须付费就可申请调解。
在遂宁,重大医疗纠纷还建立了由政府牵头,卫生、、司法、民政、,各司其职,联动调处。
其中,当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主动面对,医疗纠纷处置机构工作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
强制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险也是遂宁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机制。按照《遂宁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立医院要参加医疗责任险,非公立医院鼓励参加保险。保险公司参与理赔,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以前医院参保医疗责任险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保费高,买了白买,患者还是闹,而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承保,主要原因是风险高。
遂宁第三方调解制度建立后,理顺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控制了风险,保险公司开始积极参与。目前,遂宁市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中心5个,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第三方调解、第三方理赔、部门履责、整体联动”的大格局。
记者注意到,3年来的医疗纠纷中,患者索赔金额为2844万元,通过调解,医院实际赔付金额为217.4万元,不到索赔金额的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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