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综合治理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2 23:25:15


  

江西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成立现场。

  法制网南昌8月25日电 黄辉 李青 8月5日,江西吉安县永阳镇一村民在镇卫生院就诊时病情加重,转入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强行将尸体停放医院,提出22万元的高额索赔。吉安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经过三天三夜的调解,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镇卫生院补偿患者家属6.6万元;

  7月29日至8月1日,九江市浔阳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经过连续四天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久拖未决的医患纠纷,避免了一起潜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7月28日,高安市一孕妇胎死腹中,与城南卫生院发生医患纠纷,

  当双方关于赔偿“要”与“给”相距甚远之时,医患纠纷调解人员及时介入,使纠纷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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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又一份的“医调”报告,送往江西省“医调办”主任陈国盛的案头。“目前我们接到了8起医患纠纷案例报告,调处成功率达100%。”8月25日,面对记者,陈国盛的话中透出自信。

  “把脉”—— 综合治理医患纠纷

  近年来,医患之间缺乏信任,医患纠纷逐年增多,“医闹”现象愈演愈烈,。如何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已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今年7月,江西首创综合治理医患纠纷之先河,在全国率先成立由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省市县三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陈国盛所在的“医调办”,正是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

  “这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探索,也是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的新拓展。”陈国盛告诉记者,组建调委会,有利于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也有助于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医患纠纷。

  据介绍,调委会在受理医患纠纷以后,将根据医患双方的申请,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定医学和法学专家,通过医学和法学专家的调查论证作出公平公正的医学鉴定和法律意见,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首席调解员和患者所在地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医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几天前,南昌大学一附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同意调解的双方来到‘医调办’,当场从电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3名医学专家和2名律师。”陈国盛说,“调解工作已经展开。”

  “问诊”——半天时间调处一起“医闹”

  7月4日凌晨5时,入住宜春市中医院治疗才11个小时的袁州区退休职工周某因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要求赔偿30万元。医院则称没有任何责任,出于人道只愿给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抚慰金。

  当天上午,因“要”与“给”悬殊太大,双方商谈毫无结果。下午,死者家属租来电冰棺,将尸体停放在医院门诊大厅,并燃放鞭炮及纸钱,事态逐渐恶化。

  袁州区综治委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安全保卫组和纠纷调解组,前者由公安机关负责,后者由司法局和卫生局负责。

  “这是对刚成立的医患纠纷调委会的一次初考!”袁州区司法局局长汪自梅说对记者说,“我们立即通知调委会成员单位派人赶往医院,并要求医患双方各派3至5名代表进行商谈。”

  “初考”很快遇到了难题。“因患者从入院到死亡时间比较短,只有11个小时左右,死因尚未查明,而死者家属又不同意尸检,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很难找到共同点。”汪自梅说。

  “但,我们一直没有放弃。”汪自梅告诉记者,期间,调委会医学专家反复解释患者的病情演变、医院的抢救经过以及医疗事故责任划分等情况,法律专家则向医患双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处理医疗事故的相关知识和政策。

  路不平众人踩,理不平大家摆。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调处下,医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医院补偿患方3.3万元,死者家属于7月4日晚9点前将尸体运往殡仪馆。

  “一起‘医闹’,半天化解,这次‘初考’也算顺利通过了。”汪自梅笑了。

  “处方”——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造成医患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认为,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就是作为与双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来调处双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马承祖认为,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和人民调解员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它对于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化解医患纠纷,创造和谐的医疗环境,不失为一剂‘良方’。”

  在谈到如何探索调委会化解医患纠纷的路子时,马承祖说出了一连串的“靠”:“调处医患纠纷不是靠行政权力,也不靠法律强制,靠的是公平公正,靠的是专业知识,靠的是调处技能,靠的是耐心细致。”

  江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简明龙表示,化解医患纠纷是一项难度大、技巧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受理和调处医患纠纷的过程中,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教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导双方依法、合情、合理解决矛盾纠纷。

  “要针对不同的医患纠纷,研究不同的化解对策,用不同的钥匙开不同的锁,做到一事一策,对症下药,这样才能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简明龙说。

  记者手记:

  长期以来,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处理医疗纠纷方式,令一些患方难以认同,认为有“老子鉴定儿子”、“兄弟包庇兄弟”之嫌,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的患者及家属,习惯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医院,也就不难理解了。

  正如文中提到的,造成医患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江西的做法,引入了第三方“司法调处”,在医患之间架起了一座“信任的桥梁”,其创新之举,在医患矛盾这个复杂而又棘手的领域,已开始出显现独到的力量。

  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化解医患纠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记者相信,只要调委会“站中间”,医患纠纷调解之路将渐走渐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