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纱布遗留体内三年 八旬老人获赔六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30 18:59:15
因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粗心将纱布遗留在病人体内,致使一位老人承受了三年的痛苦。近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系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2006年曾因骨折在颍东区某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在出院后的三年多时间内,其伤口一直不能有效愈合。2009年原告因伤口溃破流脓再次入院治疗时发现,被告在为原告手术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将纱布条遗留在原告体内,致使原告在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晚年不仅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还忍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疼痛折磨。,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在激烈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已见,互不相让。庭后,主审法官着重从调解上下功夫,面对情绪激动、,主审法官充当一名忠实的听众,耐心细致地倾听诉求和抱怨,对其真诚劝导。针对被告方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医疗过错行为的情况,主审法官多次与该单位领导沟通,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背靠背”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60000元的赔偿协议。
原告系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2006年曾因骨折在颍东区某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在出院后的三年多时间内,其伤口一直不能有效愈合。2009年原告因伤口溃破流脓再次入院治疗时发现,被告在为原告手术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将纱布条遗留在原告体内,致使原告在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晚年不仅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还忍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疼痛折磨。,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在激烈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已见,互不相让。庭后,主审法官着重从调解上下功夫,面对情绪激动、,主审法官充当一名忠实的听众,耐心细致地倾听诉求和抱怨,对其真诚劝导。针对被告方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医疗过错行为的情况,主审法官多次与该单位领导沟通,耐心释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背靠背”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60000元的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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