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在医院被烧死原因“难产”责任“难定”

发布时间:2021-02-04 02:14:15


5月的呼和浩特乍暖还寒,不时光顾的沙尘暴让整个城市笼罩在漫漫黄沙中,土腥味刺鼻,沙粒打在脸上生疼,不管不顾地撞进牙缝里。一个步履迟缓、佝着背、衣着有些混乱的“老人”顶着风蹭到了记者跟前,颤颤巍巍地从一个破布袋里翻出几张纸,嘟囔着:“我老婆杨瑞华在内蒙古第三医院住院时,竟被活活烧死了……”他叫张祯,19年前下岗,如今临近暮年,依然无业。

火殇

张祯的絮叨很平静。1986年,他和杨瑞华结婚,第二年生了一个漂亮女儿,不久妻子就得了产后抑郁症,之后的十几年里,病情逐渐加重。

2009年9月8日,杨瑞华因狂躁症住进了内蒙古第三医院。经过几天的治疗,妻子的病情有所好转。9月20日上午11点多,医院送来了午餐,杨瑞华不想吃医院的饭,就和丈夫张祯说想吃外面的肉夹馍,张祯答应妻子到街上买。按照医院的规定,护理人员离开病房需要和护士请假,张祯就找到一名姓史的值班护士,史护士口头同意后便叫来另外两名护士,用专用布带将杨瑞华的四肢绑在病床上,并把张祯送出了病区。张祯怎么也想不到,这次离开竟是和相濡以沫20多年的妻子的永别。

张祯告诉记者,他离开医院时大概是中午11点半,12点40多他拿着买来的肉夹馍急匆匆地返回医院,刚到医院大门口,就接到了大夫打来的电话,让他赶紧到病房。

张祯跑回妻子所在的病区时,看见有很多的警察,两辆消防车正在灭火。随后,张祯被院方告知:妻子杨瑞华所在病房发生火灾,杨瑞华被烧死了。当时,张祯如五雷轰顶,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幕。妻子所在的病房全部烧成黑色,床垫和褥子都烧没了。随后,,张祯向出警的新城区消防部门咨询起火原因时,对方说是“不明原因”,至今没有出具一份火灾原因的文字结论。

起诉

事情发生后,张祯和内蒙古第三医院领导多次协商赔偿事宜,但因为分歧较大一直没有达成协议。2010年8月4日,院方答复说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赔偿张祯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8万元。由于不同意责任划分及赔偿的数额,张祯拒绝了医院的赔偿方案。

2010年8月16日,。

2010年11月18日,,但由于原、被告均不能出示消防部门关于火灾原因的认定书,。张祯苦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消防部门说火灾是不明原因,不给出具认定书,,你说我下一步该怎么走?至今快两年了,我老伴的尸体还在殡仪馆放着,没有入土为安,每想到这里,我和女儿就抱头痛哭。”

责任

2011年5月16日上午,记者在内蒙古第三医院,采访到了一直参与处理此事的医院院长助理张宪武。他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愿意看到,不管怎么说,人是在我们医院烧死的,我们肯定是有责任的。医院曾经和患者家属协商赔偿15万多元,但家属不答应。我们认为杨瑞华被烧死,她的丈夫也是有责任的。因为我们医院有明文规定,陪护家属有事外出一定要向医护人员请假,而张祯并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关于起火原因,消防部门也没有做出结论,如果说是因为我们医院病房的电源、电路等原因着的火,那我们就没什么说的。据我们了解,患者有抽烟的习惯,是不是在抽烟时引发的火灾谁也说不准,但我们确实有这样的怀疑。我们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但对方要求我们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僵持不下。现在既然走到了法庭,。”

针对医院的说法,张祯认为,妻子杨瑞华是精神病患者,住院区与外界是隔离的,进出的门是锁着的,钥匙由值班护士保管。张祯在外出买肉夹馍时,和护士口头说了,而且还有两名护士来到病房把妻子四肢绑住,这一点医院也是承认的。如果说没有请假,自己是不可能离开上锁的病区的。更让张祯感到不可理解的是,妻子的病房离值班护士仅仅隔了一个走廊的距离,如果当时护士在岗,肯定能及时发现火情,不至于把人烧死。如果妻子不被绑住四肢,也许自己能逃离火海。

张祯的代理律师——内蒙古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翟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死者杨瑞华住院的十几天里,张祯每天都要外出两三次,医院从来没有人要求其写请假条,医院在管理上是有严重缺陷的;内蒙古第三医院是精神病医院,是个特殊的医疗机构,所有人在出入时要经过护士开锁才行,事发时张祯外出也是护士开的门锁,那么就可以推定医院是知道杨瑞华家属外出的情况,这时对病人的监护责任就转移给了医院;杨瑞华从住进医院的那一刻起,就和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关系,医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院方规定护士应在走廊中不断巡视,但可惜的是当时没有人巡视;医院有监控设备,只要看录像就能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但医院不愿提供。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持有对另一方有利的证据而不愿意提供,持有证据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张祯代理律师的说法,张宪武对记者说:“我们的监控只是在走廊有,病房内是没有监控设备的。监控显示,我们的护士在推病房门的时候很难推开,等用力打开房门时,因为进入空气,房间瞬间起火。”

等待

5月19日下午,。他告诉记者:“张祯起诉内蒙古第三医院的案件至今没有判决,主要原因就是原被告均提供不了消防部门关于起火原因的认定结论,我们正想方设法尽快判决此案。”

5月20日下午,张祯见到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大队的王金平队长。张祯对记者说:“王队长和我说,当年负责我这件案子的人已经调走了,消防部门不会为个人出具结论证明。”张祯的代理律师翟默在接受的采访时说:,可以到消防部门调取火灾原因的结论证明,消防部门不针对自然人也是合情合理的。”

发稿前,张祯痛苦地告诉记者:“从出事到现在,我没有见过妻子尸体,因为殡仪馆的人说,见一面要花1000元。因为经济困难,至今我没有去见。”(文/王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