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中院二审妇女被害医疗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8-27 10: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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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日上午,二审。律师和郭玮律师共同做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哈院诉讼代理人王洪池、刘艳霞提交了以下六条补充意见:
1、 。
2、 原告张信系死者的母亲在一审中死亡,;
3、 郗艳喜的丈夫没有参加本次诉讼
4、 医疗过错
5、 如果医院有过错就构成医疗事故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
6、 司法鉴定不合法,没有通知医方陈述。
由于医院代理人的补充上诉意见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双方当事人就上诉书的几点请求进行了答辩,争议的焦点是1、医院是否存在过错;2、死亡与医疗过错有无因果关系;3、患方上诉人系一审的原告与死者的关系,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宋律师和郭律师对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答辩,并提交了患方上诉人的居民户籍薄证明了他们的身份关系。案件的搞笑点在于上诉人对鉴定意见书的质疑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一份被篡改的病历拿到医学会去鉴定得出的是一份错误的鉴定结论,让医学会和医院一起造假吗?还有医院上诉人就中止鉴定问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6条第二项中止鉴定的问题,法条规定只要提交的病历不真实就中止鉴定,没有规定病历不真实由谁来认定,而医院上诉人却荒唐地提出只有医学专家才有资格判断病历的真实性。
3月8日是妇女节,郗艳喜女士是中国典型的妇女,她的丈夫在10年前抛弃她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郗女士忍辱负重,把三个孩子抚养成人并且都让他们读了书,受到了高等教育,在城市里安了家,而自己却患上了宫颈癌,由于医院的不当治疗导致病人最终死亡的后果。三个孩子还没来的及尽孝心就没了母亲,心情是十分沉痛的,他们下决心一定要给母亲讨回公道,诉讼的过程是漫长的而且是曲折的,从2006年母亲去世到现在三年了,案子什么时候可以了结呀!这是中国的民事诉讼现状啊!,给孩子们一个公道,让孩子们不在受到诉讼的煎熬,也让弱者相信法律,用法律工具唤回公平和正义。
我们医疗纠纷律师网在这里为这位伟大的母亲祈福,为中国有这样的女性而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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