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五年证明自己"我不是精神病"

发布时间:2019-08-12 12:48:15


  (海峡导报记者 曾进根/文 沈威/图)为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48岁的高崎村民吴素真奔走了五年。

  2003年9月13日,患内分泌病的她到厦门市第一医院内分泌科治疗。

  2003年 10月 21日,吴素真因出院问题和医生激烈争吵,还砸坏了医院的东西,医生怀疑她有精神分裂症,请来仙岳医院的医生会诊。当天,她被转至仙岳医院当成精神病人治疗。

  吴素真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出院后就把两家医院告上法庭,并索赔213295元。但是,医疗鉴定称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所以一审和二审她都输了。

  前不久,司法鉴定给出的结论是,吴素真没有精神病。

  骂护士婊子 被疑精神病

  2003年9月13日,因为“血泌乳素高”,吴素真到厦门市第一医院治疗。2003年10月21日,她和医院发生冲突。

  此前一天,医生查房时要她第二天出院。但她说,丈夫在一家公司当门卫,一年只有3天休息时间,很难请假,要方便的时候才能来为她办理出院手续。

  第二天上午,医生查房时,再次要求她当天十点半去办理出院手续。

  吴素真拒绝出院,但过了一会儿,仍有几个护士来催她出院。

  “她们一直催,后来我就发脾气了,跟护士在走廊里吵起来了。”吴素真说,当时她很激动,说自己在这里治疗了40多天,病情比来时更严重了,现在都无法自己回家了。

  抱怨时,她还骂医护人员:“你们这是什么医生,什么医德!”

  吴素真说,骂完后,有护士要来给她打针,被她拒绝。一位护士就对她说,如果不同意打针,就要让几个护士按住她打。她一听就更火了,接着骂道:“你们敢把我按着打针,起来后我就打你们。”

  吴素真还记得,当时情绪激动的她骂过要给她打针的护士是“婊子”。

  关于这一幕,厦门市第一医院的说法是,吴素真当天出现胡言乱语、精神错乱、手舞足蹈等现象,还砸了医院的东西和攻击护士,医院怀疑她得了精神分裂症,于是联系了专业治疗精神病的仙岳医院的医生前来会诊。

  当天下午两点左右,在综合了仙岳医院的会诊意见后,厦门市第一医院为吴素真办理了转到仙岳医院治疗的手续。

  被绑起来 捏着鼻子灌药

  “转院的时候,我是被第一医院的保安抓到车上的。”吴素真说,保安来抓她的时候,正在内分泌科医生办公室的她拼命反抗,手不小心拉倒了心电图机,把机器摔坏了。

  吴素真说,丈夫知道她不可能有精神病,所以到仙岳医院后,起初不肯为她的入院签字。

  “但仙岳医院一位医生对我老公说,‘你老婆砸坏了第一医院的心电图机,如果你不签字,说你老婆是正常人的话,你们要赔几万块钱。”吴素真说,听医生这么说后,她丈夫才签字同意她住进仙岳医院。

  转入仙岳医院后,医院对吴素真使用了抗精神药物、激素等进行治疗。“我被关进仙岳医院后,他们让我和精神病人住在一起,我就骂他们说,如果不把我放出去,我就要把他们的东西扔出去。他们一听,马上叫来几个人把我绑起来,然后捏着我的鼻子灌我吃药。”吴素真说。

  回忆起这一幕,吴素真忍不住哭了起来。她说,被绑起来灌药时,无法反抗的她苦苦哀求不要灌她吃药,因为她有肾病。但那时她只是一个被认为有精神病的人,没人听她的话。她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在仙岳医院被 “治疗”了22天,花了几千元医疗费后,在吴素真丈夫的强烈要求下,仙岳医院为吴素真办理了出院手续。

  仙岳医院对吴素真的出院诊断为:“肾上腺素皮质机能减退所致精神障碍”。

  状告两医院 一审二审都输了

  吴素真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却被送进仙岳医院治疗。此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被许多人认为是精神病患者。她也因此失去了原有的工作,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2004年 12月 28日,经吴素真申请,厦门市医学会对此案做出鉴定,认为两家医院诊断正确,不属于医疗事故。

  吴素真对此鉴定不服,起诉两家医院,索赔各项损失213295元,其中索赔10万元精神赔偿费。

  但是,此案一审二审吴素真都输了。

  判吴素真败诉,,厦门市医学会已对此案做鉴定,两医院在此案中诊断正确,没有违反诊疗常规的行为。吴素真要求两医院赔偿,没有依据,因而,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两司法鉴定 均称没有精神病

  尽管此案一审和二审吴素真都输了,。

  申诉过程中,她经人介绍,找到了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的杨毅律师。得知她的经历后,杨毅表示愿意免费帮她打这场官司。

  此案已经终审判决,,必须有新的证据。

  接手这个案子后,杨毅让吴素真委托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案进行鉴定——— 鉴定吴素真是否有精神病。

  2007年3月16日,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案做出鉴定,认为当时仙岳医院诊断吴素真精神病的依据不足。

  这个司法鉴定结论出来后,两家医院都不认可。为此,今年7月,厦门中院委托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做最后的鉴定。

  2008年10月21日,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案做出鉴定,也是认为仙岳医院当时诊断吴素真精神病的依据不足。

  11月10日下午,厦门市中院召集两医院和吴素真对这份鉴定进行质证。

  厦门市第一医院认可了新的司法鉴定并辩称,针对这起医疗纠纷,鉴定机构先后进行了3次鉴定,但没有一家鉴定机构认为厦门市第一医院将吴素真转至专业医院的行为是错误的。

  仙岳医院方则不认同这份新鉴定。他们认为,厦门市第一医院将吴女士转至他们专业医院前,吴素真就曾出现“胡言乱语、兴奋跳动、在室内砸东西以及攻击护士”的行为。入住仙岳医院的第二天,院方对吴素真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患者有精神病的表现。所以仙岳医院对吴素真的诊断治疗行为,都是正常的常规医疗处理。上海方面做出的这份司法鉴定,不客观、不科学,结论是错的。

  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杨毅律师在质证现场表示,人在特定情况下情绪出现波动是正常的,两次司法鉴定结果都一致认为吴素真没有精神病。把一个没有精神病的人关进精神病院治疗了22天,面对两份司法鉴定,两家医院居然把自己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两家医院对司法鉴定的态度,让他觉得非常遗憾。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是一家权威的鉴定机构,。所以,,没有必要再对这份鉴定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