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专家都“生病”
发布时间:2019-08-28 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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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专家都“生病”
12月17日,博白居民卢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8月28日下午,她因腹痛到博白县人民医院治疗,被门诊医生诊断为“泌尿系结石伴肾绞痛”,进行了输液治疗。
次日下午,卢女士回到家后,情况并没好转,于是再次到该院住院部外五科治疗。医生李某用手摁查了她的腹部后,诊断她患的是“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并于当天晚上为她施行了阑尾切除手术。
可手术结束后,卢女士依旧感到疼痛不止。在用止痛针维持了几天后,医院在她的多次要求下,为她做了B超检查,发现引起她疼痛不止的原因,是“右肾肿瘤破裂出血”。医生以这次检查为依据,再次为卢女士施行了手术,术后第五天,她的疼痛感消失。
卢女士认为,她疼痛的真正原因是“右肾肿瘤破裂出血”,而此前“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是误诊,不但让她白白挨了一刀,还延误了她的治疗。
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卢女士向阑尾方面的专家请教。对方表示,她的症状并非阑尾炎,更不可能是“急性化脓性阑尾炎”。2007年10月25日,她重新来到博白县人民医院查看了相关病历,当天院方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让她先别采取任何行动。
第二天,卢女士再来到医院时,院方态度突然变得强硬,于是,她向医院提出了2万元的赔偿要求。院方拒绝了赔偿要求,并希望卢女士走医疗事故鉴定途径。
第一次申请:做了鉴定却无结论
2007年11月10日,卢女士通过博白县卫生局,向玉林医鉴办提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交纳了2200元的鉴定费。2008年初,玉林医鉴办组织了相关专家,调取了当时的病历、阑尾切片等材料开展了鉴定工作。此后卢女士就一直等待着医鉴办的鉴定结果,好以此为据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但令卢女士惊奇的是,直到2008年4月份,这份鉴定书仍未出炉。
鉴定方表示,工作他们已经做了,鉴定报告无法出具是技术之外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当初她交来的2200元鉴定费只能退还1000元。对于退还部分款项,卢女士觉得很奇怪:“既然医鉴办收了钱,就该出具相应结论;如果出不了结论就是工作没做完,医鉴办就该全额退款。”
12月18日,记者来到玉林医鉴办采访时,该办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有鉴定结果,但由于鉴定之外的原因,最终没有出具鉴定报告。
记者从玉林市卫生局了解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医鉴部门已组织专家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最终形成了相应报告。当卫生部门对这份报告进行审核时,发现这次鉴定的专家组专家类别缺失,组成成员技术专业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而且专家的判断与医院临床诊断的情况存在分歧,专家组内部鉴定意见也不统一,存在着多处疑点。故此,卫生部门要求医鉴部门重新进行鉴定,而医鉴办最终也没有按要求重新组织鉴定。
第二次申请:5名专家全部“生病”
后来,在别人的建议下,,要求判决博白县人民医院承担医疗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9万多元。
,,于5月20日委托玉林医鉴办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卢女士考虑到玉林医学专家可能与博白县人民医院存在利益关系,即提出邀请外地专家进行鉴定。这个要求得到了玉林医鉴办的许可,卢女士再次交纳了5000元技术鉴定费。
卢女士告诉记者,她在5月20日公开抽取了5个梧州的专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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