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应对危重症最“给力”
发布时间:2019-08-12 19:58:15
●需要会诊的多数是出现生命危险的危重病患者或是情况比较复杂的疑难病患者
●会诊也有时间要求,最好先从病人所在医院的院内找医生,其次再找同城专家,然后才考虑异地专家
“健康便道8日通”
系列报道之六
“医生,只要有一线希望,请您绝不要放弃!”在医院的急救室外面,已下了病危通知的危重病人家属向刚刚从抢救室里出来的医生郑重嘱托。“病情危重、复杂,马上请专家会诊!”在场的医生已无能为力,立刻通知家属并找来多学科专家一同抢救,病人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这种在电影或电视剧中常见的场景,其实每天都在不少医院发生。
“会诊”这个词对于普通病人来说也许陌生,但对于处在危重病抢救室、生命随时可能出现危象的患者,或是虽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却被疑难杂症缠身、辗转求医仍难以得到确诊或即使得到确诊却一直疗效不理想的患者来说,多学科或更高医学水平的专家会诊齐“给力”,对这类患者的病情或能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
在危急关头或是遇上疑难病症,该如何请专家会诊?院内院外会诊要走哪些程序?万一病人需从所在医院转到更合适的外院治疗,如何联系救护车?针对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文/记者翁淑贤 通讯员方宁、郑妙玲、胡琼珍、孙健
会诊对象:危重症、疑难病居多
“绝大多数普通病人在门诊或专科病房一般都能得到确诊和有针对性的治疗。”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急诊科主任李奇林教授指出,需要会诊的多数是出现生命危险的危重病患者或是情况比较复杂的疑难病患者,他们或因难以明确诊断,或因治疗涉及多学科、多脏器、多系统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多个具备更专业技能的专科医生协同诊断并给出综合的治疗方案。在这种情况下,首诊科的医生在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会安排进行会诊。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留意到,随着精细化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在一些大医院的综合科室,由病人及其家属主动提出的会诊也在增多。“他们有一定的医疗常识,对治疗的要求特别高,对治疗方案的想法也比较多。”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综合科主任杨小红教授告诉记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医生都会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
据介绍,会诊的程序一般为申请-推荐-预约-落实。
申请:院内会诊由上级医师提出,可直接发会诊单请院内相关专家会诊。外院会诊一般由病人所在的科室医生提出,得到科室负责人和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后,再向医务科申请。
推荐:如果病人所在的科室没有特定联系的会诊医生,一般由医务科推荐;有些患者或家属也会自荐医生,如果能联系得上,病人所在的医院也会尽量配合。
预约:确定会诊医生后,病人所在的科室填写会诊预约单,到医务科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马上向院内或院外的专家发相关会诊邀请。
落实:会诊医生到达后,由会诊医生集中诊断、分析和讨论,对病人的诊断、治疗方案或医嘱给出具体意见。
时间要求:
危重病会诊“十万火急”
“会诊也有时间要求,一般来说,对于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最为紧急。”李奇林介绍说,以珠江医院为例,此类会诊要求在院内的医生若没特殊情况,需在15分钟内到达。
“但即使是危重病抢救,其他医院发出的会诊邀请何时能赶到,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交通情况。”李奇林参与过多次同城院外抢救,一般都由对方提供交通工具直达现场。而对于异地发出的会诊邀请,情况紧急但路途遥远的都比较令人揪心,可操作性也不太强。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医生或许会通过电话指导治疗,但李奇林认为没看到病人,难以评估具体情况,即使再有经验的医生,电话指导治疗也有局限性,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因此不值得提倡。
相对而言,会诊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的患者,时间上要充裕很多。不过,各医院在发出会诊邀请后,对医生参与会诊的时间还是有一定的规定的。
“在我们院内,受邀会诊的专家一般都能按医院规定48小时内完成。”杨小红表示。
专家提醒:会诊并非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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