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获罪现医患信任危机公力救济手段缺位

发布时间:2019-08-06 21:59:15


“医闹”走后留在医院里的鞭炮屑(警方取证照片)

新野县一名22岁的病人不幸在医院离世,家人以医院有过错为由,将他的尸体停放在医院大厅,多人聚集在医院燃放鞭炮、烧纸,辱骂赶撵就医人员,用油漆在门和墙上喷大字,毁坏医院物品。最终,有3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这是我省首例可查询到的“医闹”获罪案件。

多方调查获悉,“医闹”近年来屡见不鲜,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眼下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信任。而有人选择“私力救济”,正说明了“公力救济”的手段缺位。

医务人员被鞭炮吓晕

11月26日,新野县城一家医院。

快一年了,医护人员对“那3天”仍然心有余悸:“有个同事被吓得当场晕倒,经抢救才苏醒。”

今年1月12日下午,22岁的郭小军(化名)因为腹痛,被亲友送到了医院,就诊时不幸死亡。

第二天,医院内“动静”突然大了起来。当时在场的一些人用证言勾画了场景。

“13日上午8点我到医院上班,看到门诊部三个门都被白纸黑字的横幅拦着,门诊大厅内放了个水晶棺,有人放炮、烧纸。”

“药房在大厅边,感受最为明显,鞭炮产生的烟气熏得我们都干不成工作。死者家人中有一个三四十岁的妇女站在大厅里乱骂,说医院把人治死了。整个大厅下午到晚上他们都不停地放鞭炮、烧纸,把门诊楼闹得不像样子,许多就诊的病人都没法看病,另外哀乐放得声音很大。14日上班,他们还在放鞭炮、烧纸。还是那个妇女,让我们把药房窗户关上,不准病人拿药,有病人取药时骂取药的人,说医院都把人治死了,还来看病。这个妇女还让人把鞭炮扔到取药的窗户上燃放,目的是让我们关门不工作。”

“死者家属带了许多人来医院闹事,到处喷写‘杀人偿命’、‘还我命来’等字……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来看病,医务人员也无法办公,好多病人转院,医院被搞得乌烟瘴气的。”

“14日上午10点多,办公室门口传来剧烈的鞭炮声,当时我‘哎呀’一声就晕倒了,醒来时已在我们医院心脑科抢救室里了。我患有心脏病。”

…………

在医院路边操持小营生的目击者称,从13日到15日,“门诊楼到处都是烟气,人们都睁不开眼睛……群众都说,有什么事依靠法律解决,这样闹得太不像话了”。

死者家人“想把事闹大”

新野警方接医院报警后勘察了现场。

勘察民警称,现场共分为3处,第一处在住院部一楼,大门口地面上有大量鞭炮燃放后的碎屑,多处墙壁和房门上喷有“还我命来”等字样;第二处在门诊

楼、药房,同样有鞭炮碎屑和喷字;第三处在医院的专科楼,几个楼层的多个办公室除喷字外,部分房间门锁被破坏……

新野警方先后将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张孟勤、郭磊、郭俊涛等人控制。张孟勤是郭小军的婶子、郭磊的母亲,郭俊涛是郭小军的哥哥。

张孟勤供述,郭小军死亡当天下午她接到了郭俊涛的电话告知,“郭小军是医院给他打了一针才死的。(在医院)我骂人了,踢了四楼副院长的门,也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

根据郭磊的供述,至少有8个亲友在一起商量,想把这事闹大,“事情闹大了好解决”。郭俊涛等人分别买了成箱的鞭炮,郭磊和至少4个人分别在医院大厅和几个楼层燃放。郭小军生前的一个朋友掏了200元钱,让郭磊去买黑漆,在医院的墙上、门上喷字,买来后,郭磊和另外5人喷了多处……

郭俊涛承认,水晶棺以及放哀乐的音响是他租来的,他还买了花圈、鞭炮等物,是他打电话通知他的五婶张孟勤到医院的,他每天开车接送。

死者亲友到底有多少人参与了这一事件呢?谁也说不清楚。参与者中,有的是死者家族的,有的是同村人,有的是亲友,都是口口相传,先后来到现场的,不少人连郭俊涛等人也不认识。记者查阅有关材料发现,能查到姓名的就有20余人。

边闹边谈判的“模式”

记者了解到,这一事件中,死者家人并非没有人主张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但因有解剖尸体的忌讳和担心医疗鉴定时间长,赔偿不赔偿又没准儿,再加上家人中有人“又哭又骂”,“把事闹大”就成了“主流声音”。

郭小军死亡后,涉事医院进行了讨论分析,认为患者入院时间短,属于猝死,原因不明,建议尸检明确死因。1月13日,县卫生局将尸检意见与死者家人进行沟通,被拒绝。医院认为,这一事件“严重破坏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使医院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根据有关书面记载,死者家人曾多次找院方“索赔”。

医院一名副院长曾代表院方和死者家人谈判4次。谈判中,死者家人没有中止在医院的“行为”。第一次,死者家人不同意尸检;第二次,死者家人仍不同意尸检,提出追究医护人员责任,要求经济赔偿,但没说具体数额;第三次,死者家人除坚持第二次谈判中的要求外,索赔40万元,院方没有应允;第四次,死者的哥哥同意尸检,但其母不同意,其他家人提出赔偿20万元,医院认为赔偿没有依据,谈判中止。

据媒体报道,仅今年6月份,全国就先后发生了5起“医闹”事件。边闹边谈判的“模式”,各地大体一样。

事后,南阳市医学会医疗鉴定认为,医方的医疗行为与郭的死亡无因果关系,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新野县价格认证中心对损毁物品的价格鉴定结论是:因为张孟勤等人聚众扰乱一事,院方直接经济损失6400元、间接经济损失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