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程序正义促医患关系理性平衡

发布时间:2019-08-25 11:10:15


滕朝阳

在本质上,医患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寻求医患间良性、理性的平衡关系,关键在于如何既防止医疗方滥用专业优势,又增进患者方对医疗工作专业性和特殊性的了解。这样的机制的实现须靠程序正义来构建和推动。

医患矛盾愈演愈烈,已成为社会矛盾的高发区和尖锐区。从普通的医患纠纷,到所谓“医闹”现象的出现,是矛盾上升的一个突出表现;从“医闹”发展到有所谓“黑恶势力”的介入,则是医患矛盾继续激化的重要标志。“黑恶势力”介入医患关系,在有关部门对医患矛盾长期处置不力的背景中有其必然性,这使得已然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让人几乎看不到医患关系好转的可能。(昨日报道)

“医闹”也好,导入“黑恶势力”也罢,或都可视为患者一方试图在医患关系中寻找平衡或均势之举。具体的医患矛盾即使得到暂时解决,但在这种非理性的消极平衡基础上,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潜规则得以形成并为公众所认同与模仿。饮鸩止渴的结果,是医患关系由此陷入一轮又一轮日趋深重的失衡。

其实,医患关系决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更没有发展到诉诸暴力、“黑恶势力”的逻辑必然。

在本质上,医患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就现实联系而言,医患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就终极意义来说,医患是一个价值共同体。因此,医患之间不仅存在合作的必要,在发生冲突时也存在化解的可能。但现在,在片面的医患关系认知中,医患之间对立矛盾形态夸张被凸显被传播被渲染,而其统一合作的内在属性却被遗忘被忽略被搁置了。  

医患矛盾之所以走到今天似乎不可调和的地步,既有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背景,也源于对医疗事故刻意推诿或漠然置之的日常经验,但在一般意义上,乃是医患双方缺乏了解、沟通、理解所致。医疗方因对患者方缺乏起码的同情或人道,而有冷漠相向;患者方因对医疗职业缺乏起码的认知或理解,而有暴力相向。与普通人群相比,医疗方具有专业优势,这种不对称既是获得患者无条件信赖的基础,也是通向患者理解之途的障碍。医患双方之所以各说各话、各唱各调,除各自利益考量外,主要的便是这专业落差横亘其间。

但显而易见的是,寻求医患间良性、理性的平衡关系,不能也不应该以泯灭或消除专业优势为前提,而须以承认并尊重这种专业优势为前提。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透过一种机制,既防止医疗方滥用专业优势,又增进患者方对医疗工作专业性和特殊性的了解。这样的机制至少在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它的实现须靠程序正义来构建和推动。数千年来的医疗实践,并未科学地形成普遍遵循的医疗程序,更未人为地形成真正确立患者权益的、合乎正义的医疗程序。在这样仅以约定俗成而维系的情境中,医患平等对话沟通稍有情感因素介入即几无可能,且使医患关系日益走向误解与分裂。

医疗方既有基于专业优势的各项权利,而患者方也有基于生命健康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可以说,排斥患者基本权益的医疗展开过程,即是医患关系酝酿异化的过程。因此,医患关系的理性平衡,不来源于动用更多警力保卫医疗机构,也不来源于为可能遭受非法侵害的医务人员购买保险,而只能建基于程序正义庇护下医患之间的权利平衡,而这种程序正义的制度建设,则应是卫生管理部门案头工作的当务之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