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医疗纠纷中医方的医疗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10 11:25:15


医患纠纷、医疗纠纷中医方的医疗行为

沪高法民一[2005]17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医疗过失赔偿纠纷案件办案指南》知识

医患纠纷、医疗纠纷中医方的医疗行为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其执业地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的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如医生晚上下班在医院不慎撞到患者,导致该患者骨折,既不属于医疗纠纷,也不属于医患纠纷,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以及执业医师在非执业地点行医其主体不受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调整,属于非法行医,与患者发生纠纷也不属于医疗纠纷及医患纠纷。 (第一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