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转诊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17 01:51:15
病人的转诊制度
有人提议:要建立病人的转诊制度,尽量让“比较轻”的病人在社区或二级以下医院就诊,我认为这是对病人就医权利的侵犯,病人去那里看病是他们的自由,也是他们的权利。再说,病情的轻重,如果没有明显的症状是不能很快诊断出来的,如果强制性的让病人在某一医院就诊,一旦延误了病人的治疗,其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钟南山向晨报记者透露,“两会”期间“有一个更进一步的近期的医改方案”。“突破口恐怕就是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社区医疗网络。”我想医疗网络在健全,没有良好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其网络也是空网,大医院设备好,技术力量强,所以,病人才集堆。为什么不把这些力量分散以下呢?看的病人越多经验越丰富,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分散到技术力量较薄弱的地区,病人还能舍近求远的去外地吗? 另外,医疗保险要全国联网,病人无论在那里看病都要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在第一批独生子女的老人都在60岁左右了,他们大多数退休后投奔到子女身边,在异地就医确实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为了报销医药费,儿女们还要放下工作跑回家乡医保部门,如果马上报销也算可以,但是有的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报销,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够难的了。如果全国建立了医疗保险网就会省略了这一道道手续,所以建立了医疗保险网比建立社区医疗网络更重要,病人看病就没有那么多复杂的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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