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维权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9-12-29 16:55:15
7月1日实行的《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有了严格的规定,如遇医疗纠纷,市民无须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裁判赔偿。从7月1日开始,市民到医院看病时,医生将更主动告知你在诊疗过程中尤其是手术、特殊检查时的风险,并要求你在上面签字。因为从那天开始,对市民生活影响重大的《侵权责任法》将开始实施,此法对医疗领域侵权损害责任进行了严格规定,对从业医生又拧上一道“紧箍咒”,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市民无须非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裁判赔偿,可以依据新法来进行赔偿。
医生
病历越写越详细
“医生除了要看好病,还要把写好病历重视起来,否则太容易成被告了。”一位医生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侵权责任法》中,,对医生书写规范提出非常高的要求。以前,病历的控制权在医疗机构,患者或家属获得原始的并且对自己有利的病历非常困难。有法律专家表示,近年来,在医患纠纷中,拒绝提供病历或涂改病历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在以后,,法律部门将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虽然各医院都在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去管理,但由于医院规模不断扩大,对医疗质量和安全形成考验。有些医院的医生白天忙着查房、手术,病历只能完全背回家写。如果有些病历,在当时没写全、没写细,之后再想补上是绝对不行的,就属于篡改病历。
此后,患者的知情权、医院的病历管理被推到最高规格。某医院医务科科长孙梅表示,今后,医患双方为了维护各自利益,病历书写会更加细致,并作好患者和家属的告知工作,并取得书面同意,患者在医院的签字,都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患者
病历本不能随便扔
,但显然,市民行动的速度显然比医生慢了半拍。记者在几家医院门诊调查发现,大多数患者都不知道有这个法,而且,,大家的态度也没重视起来。
如今,各医院的门诊病历实现了通用,一是为了帮患者节省花费,同时也方便患者保存。但除了一些老年人能把一个病历本坚持用完外,在挂号窗口,超过半数患者每次看病都买新的。一个患者说,“过去的本根本想不起来扔哪里了,1元钱一个本也不贵。”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漏诊了或者是用药出现了问题,,还能给其余医生诊治作为参考。
经常听到家属说,医生会让在告知书上签字,都只是吓吓大家而已,没仔细看就签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后看病时,书面签字将越来越受重视,涉及手术、特殊检查时,医生既要口头告知,又要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签字。除了医疗风险,还要写出替代方案。从医学角度出发,医生告知书绝对不是“吓人的”,所以,对患者和家属来说,在签字时,一定要仔细阅读。
观点
了解这些新变化
医疗鉴定将成历史
《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患者可以不需要医疗鉴定,只要拿出医院有过错的证据就行了。
医院过度检查属侵权
如果医院让一个仅仅是患了感冒的患者进行不必要的CT、X光、核磁共振等检查,而且最终诊断就是个感冒,那么医院将被视为侵权,患者可进行索赔。
医院有了紧急救治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实习生观摩须经病人同意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对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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