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发布时间:2019-08-03 02:29:15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消费者和经营者构成了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双方只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交易活动才能正常进行。那么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等相关法律知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是可以向销售者追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