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要件
发布时间:2019-09-09 15:41:1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里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其范围非常广泛,个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其他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在司法实践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要发生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主管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副厂长、副经理,以及直接负责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作的安全员、电工等等。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直接依照本法的规定,以他罪追究处罚,所以,本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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