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中“打包”废止7件、修改107件行政法规

发布时间:2019-08-21 08:51:15


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陈菲)在对截至2009年底现行的691件行政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107件行政法规的172个条款予以修改。

,1983年以来,。2010年年初开始,,,对其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要求已明显不相适应,或与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不尽一致、不够协调,适宜于集中一揽子“打包”废止或修改的,提出了废止或修改的建议。

  据了解,决定废止的7件行政法规包括:《关于各地厂矿对于法定假日工资发放办法的决定》《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金融机构代客户办理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管理规定》《境外投资

  此外,,,部分行政法规中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部分行政法规中引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名称或条文序号不对应、不衔接的规定等作出了修改。

,除废止或修改的行政法规外,还有一些行政法规的有些规定,也存在“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考虑到这些行政法规的修改,,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逐件作出修改;有的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是全面修改还是废止,需要逐件进一步研究论证,不适宜采取集中“打包”废止或修改的方式,因此未列入这次集中“打包”废止和修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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