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医闹”荒唐而无益
发布时间:2019-08-26 00:26:15
上月,东莞市政府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该措施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其中以反对声居多。多数人认为医患纠纷都是患者弱势,没必要把医院建成“堡垒”。
“医闹”之所以普遍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从诱因上来看,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医疗过程中存在显著过错造成了医疗事故;也有对医疗风险的认识存在误区,混淆责任界线从而引发医疗纠纷。从成因来看,一般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找医院要说法,医院对待纠纷的态度,往往成为决定事情走向的关键。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医院不能直面纠纷,不采取正确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是推诿、拖拉,甚至傲慢、粗暴,使得患者不得不采取医闹甚至伤害医生等极端行为,来表达权益诉求。
然而,在纠纷业已形成的情况下,不管“医闹”的理由是否合理,利用攻击性装备“以暴治暴”,不仅无助于化解纠纷,反而会推动双方信任度的再度恶化。更重要是,在当下医患关系恶化的背景下,“医闹”更有超越纠纷本身的意义,进而上升到对医疗不满的发泄之上。所以,“医闹”放置于公共服务的大环境之下,需要解决的首先是推进医疗领域的改革,重新调整医患之间的利益关系,让医疗服务的双方走到合作的层面上来,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根治“医闹”并不是医院单方所能解决的。
尽管东莞市政府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或许只是出于维护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的“善意”。然而,,而鼓励“硬碰硬”的对抗,首先是对“医闹”背后合理成分的全盘否定,不免让人怀疑政府对待“医闹”的简单与懒政。尽管这些攻击性装备并不能给参与“医闹”人员以多大的伤害,但是放纵非公权部门的医院使用“暴力”,释放出来的是对群众极度不信任的危险信号。
诚然,基于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的认知,医疗纠纷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但并不意味着“医闹”不可预防与控制。事实上,“医闹”的滋生与蔓延,现实语境之中,恰恰是医疗服务缺少了取信于患者的透明环境,纠纷发生后缺少了能及时干预的第三方机制。比如,医疗卫生一体的鉴定结果,很难成为患者信服的证据,再加上诉讼的周期长,患者很可能失去耐心。现实中,一般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来承担“第三方”角色,因其与医疗部门的隶属或者管理关系,在公正方面,患者很难信任。缺少了制度机制设计的“润滑”,医患双方只会在强烈的“摩擦”之中两败俱伤,没有真正的赢家。
“以暴制医闹”很荒唐,不只加剧了医患之间的“摩擦”,更加速挥发了公众那点本就少得可怜的信任“润滑”,对于推动“医闹”的解决实在无益。根治医闹,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进服务,增进信任,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能取信患者信任的投诉、应急介入和快速调处等第三方机制,畅通医疗纠纷的解决渠道,给医患关系留有足够缓冲和润滑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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