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肃“医闹”现象 多管齐下根治医患矛盾

发布时间:2019-08-10 04:06:15


  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加强警医联动;、、、,明确了多项防范和整治“医闹”的措施。

  这一系列措施能否根治医患矛盾 “顽疾”?屡屡刺激公众神经的“医闹”现象能否有效遏止?

  禁止“草草赔钱了事”整肃“医闹”现象

  云南一名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突然死亡,事后家属要求院方赔偿,并拒绝医疗事故鉴定,还连续数日到医院“闹事”。最终,院方同意赔偿了事。

  这样的事情并非个例。在谈及这一问题时,不少医院负责人都表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精力跟‘医闹’耗着,有些不该赔的或多或少也赔了”。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心理,也让一些患者家属采取激烈办法。

  虽然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近两年全国医疗纠纷数量同比有所下降,但是“医闹”依然是萦绕在医生心头的大患。

  这次的通知明确提出,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医疗纠纷责任认定前不得赔钱等措施,明确规定了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四川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王东认为,“两个不得”破除了 “医闹”想要通过赔钱来满足诉求的幻想,让医疗纠纷真正回到依法处理的轨道上来。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认为,文件明确禁止“私了”,需要医院和患者双方共同尊重法律程序。 “在实践中,医疗纠纷走法律程序不代表不讲人情,在准确鉴定病情和责任的基础上做判断,能够更好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

  四川省人民医院儿童医学中心主任兼小儿外科主任刘文英认为,有了这个规定后,医院更有底气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但是,当前医患之间关系并不理想,医院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出台可操作的细则,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完善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功能,更能让医院有勇气直面医疗纠纷,患者家属也才能信服,有效避免‘医闹’行为的发生。 ”刘文英说。

  加强警医联动迅速应对“医闹”

  通知提出,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发生伤医、扰序等涉医事件,医疗机构要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和事发现场;对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的,要坚决制止并迅速报警。

  “警医联动是一大亮点。 ”邓利强说,在很多“医闹”事件中,安保不能完全发挥作用,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及时介入,避免蓄意滋事、保护医生人身安全就格外重要。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安全保卫部部长梁海斌认为,警医联动可提高突发事件的反应效率和处置成功率,有利于医患纠纷的提前介入与有效防范,同时对违法犯罪分子可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通知同时要求,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