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就开起了“美容店”
发布时间:2019-08-30 11:25:15
租一间房,印一张名片,淘一枚公章,没有取得任何医师资质的25岁的周某,自去年12月起开起了黑医疗美容机构,使用肉毒素“瘦脸”、注射瑞兰“隆鼻”。在市民的举报下,执法部门现场抓到周某非法行医的证据。7月10日,长沙市卫生监督所通报了这起黑医疗美容机构的案件。
案例详情:
据悉,自今年3月份开始,在雨花区恒大绿洲楼盘3栋一间出租房,周某先后为市民何某、杨某、张某、白某实施了注射肉毒素瘦咬肌、隆鼻等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违法所得人民币8760元。卫监执法人员在周某住所客厅内发现有冷藏的注射用A型肉毒素,在主卧室内发现有大量瑞兰、注射器、外科手套、口罩等医疗用品。
周某交代,他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大学所学专业为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并没有任何医师资质,也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出租屋内,执法人员还看到一张署名为周某(医师)的某美容整形医院-湖南服务机构的名片、一枚“某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整形美容外科”的公章以及印有上述公章字样的处方笺。周某交代,某美容整形医院与其有口头协议,周某向上述医院推荐病人,可拿返点,名片则是周某自行印制,某美容整形医院并没有出具授权其使用医院名称的授权委托书,而公章、处方笺则是在淘宝上购买的。
法律提醒: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接受医疗美容服务,一定要注意查看该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人员是否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证》及《美容主诊医师证》。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后一定要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凭证等资料,一旦发生因非法医疗美容引发的严重医疗损害事件,应该尽早向卫生、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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