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法院成功调解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1-19 09:57:15
【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0年3月1日上午,,古稀老人刘某诉刘某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得以成功调解结案。两位老人尽释前嫌。
刘某与刘某生是邻居,家住安福县横龙镇,年龄均为71岁。早在1996年,刘某生家里申请宅基地建房,因经济困难便去求刘某帮忙度过难关,刘某二话没说当场借给刘某生3000元钱。这些年刘某因年老多病,生活上有了困难,遂要刘某生借款,然而得到的回答是没有钱,因此双方之间产生了矛盾。,要求刘某生返还借款3000元。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深入到两位老人所在的村了解情况,得知两位老人以前是很好的邻居,因为借款纠纷,近几年来双方及家庭之间产生了隔阂。为了两个家庭以后能和睦相处,主审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调解。
主审法官通过双方回忆以前的友谊,以及双方现在的处境,层层感化两位老人。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刘某生认为刘某以前对自己有恩,现在应诚实履行债务。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刘某生当庭返还刘某借款3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并当场把3000元交到刘某手中,案件圆满解决。
,两位老人紧紧握住主审法官的手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你们帮我们消除了隔阂,解决了纠纷,从今以后我们一定会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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