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法院流程一般怎么走
发布时间:2019-08-23 08:15:15
在我们的生活中民间借贷对于我们并不陌生,有些人长时间有意借钱不还,有些人并不具备还款能力,存在这些问题在民间借贷中是最容易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的。,在与欠债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那么,。以下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走,流程内容如下:
一、首先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原告符合起诉的条件如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四个: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所以作为债权人起诉需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
二、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前要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确定原告和被告
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一般是原告,这个容易确定,比较难确定的是被告。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债权人借款的,如果该借款用于借款人夫妻的共同生活,也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实践中如果自然借款人来向我们借款,即便只有一方,在起诉时也尽量把其配偶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二)在存在担保的情况下,建议除对借款人起诉外,也将相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要遗漏被告。
三、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
(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接收货币在出借方即贷款方所在地,;
(五)若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贷款人)未履行义务,,此时应履行义务的是出借人(即贷款人)一方,,由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方)即接受货币所在地履行。
四、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材料
,,主要包括:
(一)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
,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二)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当原告是自然人时,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当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
2、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如原告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需要与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三)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起诉材料包括证据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五、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考虑是否申请做诉前保全
财产保全,,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执行前保全三种。
债权人在起诉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在起诉前申请做诉前财产保全。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务人长时间不还款或者已经无力还款等问题,;同时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债权人注意保留好相关重要的证据,便于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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