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5 21:25:15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因为交通事故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也应当认定为是工伤,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理赔,那么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
1、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2、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鉴定确认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3、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另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4、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5、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
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二、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会被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有符合相应条件才能满足工伤。
职工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合理时间的确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时间的合理性来确定的。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需要根据受伤员工的具体受伤情况等因素来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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