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白无故给自己“制造”官司 借讼生财“假官司”防不胜防

发布时间:2019-08-14 15:06:15


  在经济关系日益复杂的今天,打官司成了人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也有人却打起了形形色色的“假官司”,令人防不胜防。这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更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然而,让人不解的是,究竟为何当事人不怕“官司缠身”的麻烦,非要平白无故地给自己“制造”出假官司呢?

  空白纸上写一句话凭空“欠”下65万元

  一贯不愿向人借钱的阿红(化名),竟一下子“欠”了别人65万元。前年年底,,在她的面前摆着一张“借条”,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她“借款还款”的“事实”。阿红对此感到万分吃惊,因为她与“债权人”阿美仅是一面之交,这么大金额的“借条”是从何而来的呢?于是,在一审败诉后,她向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检察机关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2007年2月份的一个晚上。这天,绍兴市某印染公司的老板阿江(化名)带着11万现金与情人阿红约会,约会完毕,他将现金交给了阿红。“这次给你这么多钱,你给我打个收条。”于是阿江拿出已写有“付现金11万元”的白纸给阿红,叫阿红在纸上签个名即可,阿红不假思索地在阿江提供的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料,这么简单几个字的“收条”,几个月后却变成了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借条,今借到阿美(化名)人民币累计现金65万元整,分期归还如下:一、07.1.15付现金28万元;二、07.1.30付现金15万元;三、07.2.15付现金11万元;四、07.2.28……阿红”。显然,有人对阿红先前的“收条”做了手脚。

  事情很快水落石出了。原来,2007年初,阿江与阿红的情人关系已开始严重恶化,为了捞回以前投在阿红身上的“本钱”,阿江布了这样一个局:先让阿红签名,然后随便书写借款,再以公司出纳阿美为原告,将阿红告上法庭。

  幸好,阿江的骗局很快被揭穿。近日,,协助他的律师则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为了躲避债务他把自己“告上”法庭

  打“官司”往往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却让别人来“告”自己。2005年,金某就遇到这样的憋屈事。

  在2004年的生意往来中,浙江省绍兴市的金某与钱某做了一笔生意,钱某为此欠下金某40万元左右的货款,在多次催促无效后,金某将钱某告上了法庭。,金某和钱某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但钱某在还了几万元后,剩下的债款又拖着不还。。然而,,。

  为什么不早不晚,钱某的房子偏偏在这个时候被财产保全?金某觉得其中暗藏蹊跷,在别人的建议下,他走进了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一查,还真的有问题。

  原来,正是为了赖掉欠款,钱某父子让亲戚孙某“帮了个忙”,凭着都在建筑工地上工作过的经历,两人写下一张40万元的砖头款欠条给孙某,,。这样,当金某想要查封钱某的房产时,已经来晚了。

  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钱某父子和孙某的伎俩终于败露。去年年初,,缓刑4年,孙某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与连襟串通伪造借条打“官司”只为转移财产

  欠了巨额债务想赖账,他请来连襟伪造了两张借条,就这样他成功“告”倒了自己,,而真正的债权人却只能干着急。

  2004年,漏某在经济往来中欠下王某70万元巨款,在支付20万元后,漏某不愿还余款,于是与连襟陈某串通,伪造了两份共计80万元的“借条”。2005年2月22日,陈某凭着两张“借条”,将漏某告上法庭。.2万元,并根据陈某的申请,对漏某所有的房产予以执行。

  与此同时,真债主王某在多次催讨余款未果后,于2005年3月4日将漏某起诉。,判令漏某归还王某借款50万元并支付利息14.8万余元。“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漏某已将可执行的财产作了转移,王某并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钱。

  面对漏某房产被查封的事实,王某只能干着急。2006年2月,王某只好到检察机关举报,称陈某和漏某系连襟关系,两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绍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深入走访了解后,发现陈某系普通职工,按常理推断,不太可能有80万巨款借给漏某。在接受询问后,陈某如实供述他与漏某之间并无债权债务关系,之所以与漏某打“假官司”,是为了帮助漏逃避履行债务的事实。此后,漏某也供述了指使的过程。

  在检察机关查办后,,作出一审判决。,、缓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