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丢失相关纠纷案例汇总

发布时间:2019-08-03 22:47:15


  欠条丢失相关纠纷案例汇总

  如果借款时保留的欠条丢了,是否借款就泡汤了?这时,偷录的录音证据也许会派上用场。那么,?。

  借款是否赌资

  录音证据存疑

  曾某曾向刘某借款人民币2.4万元,并出具借条。但是一年后曾某却没有按约还款,被刘某告上法庭。庭审中,曾某对借条不存异议,但认为所欠款是赌资,不受法律保护。曾某还出示了录音证据,为两人的谈话录音。经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一同听取了谈话录音。曾某称,录音中部分对话涉及到六合彩的内容,能证明欠刘某的款是赌资。但刘某认为,此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且在该录音中也没有曾某所欠款是购买六合彩赌资的内容。

,用录音认定曾某欠刘某的款是赌资存有疑点。其中有涉及到六合彩的内容,但内容比较含混,意思表示不清晰,录音中没有刘某正面承认曾某所欠款项是购买六合彩或刘某明知曾某是用于购买六合彩而仍然借给曾某款项的内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债权债务关系,判决曾某返还刘某借款2.4万元。

  欠款没写欠条

  录音证据有效

  周某买了朋友薛某的农副产品而拒不认账,没想到薛某暗中录音收集了证据。,判决周某偿还欠款。

  周某因购买薛某的农副产品而欠薛某8000余元,当时碍于朋友的面子,薛某没让周某写欠条。后来薛某多次向周某索要欠款,周某竟以买产品时未写欠条为由赖账不还。2007年12月的一天,薛某再次找周某索要欠款,周某承认了欠款事实,薛某当时对谈话内容暗中进行了录音。

,周某购买薛某农副产品价值8000元是事实,有薛某提供的录音带证明,虽然薛某提供的录音带是未征得周某同意暗中录制的,但该证据的取得并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亦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该录音音质清晰,未存有疑点,应当认定。薛某提供的证据有效,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