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支票失踪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19 15:14:15
空白支票失踪怎么办?
2008年2月,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某贸易公司遗失一张空白转帐支票。嗣后,经财务部门盘帐,发现帐户中缺少8万元。为此,贸易公司向银行查询得知,该笔票款于2月底划入某纸业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贸易公司认为,两家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业务和经济往来,对方取得票款亦未给付相应的对价,其占有该笔票款,构成不当得利,故请求判令该纸业公司返还不当得利款8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某纸业公司辩称,该票据是原告向案外人支付的款项,后由案外人向被告支付的货款,被告取得这张票据是合法的,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被告确认收取了原告的票款8万元。依据系争票据载明的事项:出票人为原告,收款人为被告,该票据反映的内容为原、被告间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原、被告间不存在业务和其他相关经济往来。被告也辩称该支票是原告用于给案外人支付的款项,后由被告基于和案外人的业务往来而取得,然而,被告提交的证据仅仅证明原、被告与案外人间存有业务往来,案外人的情况说明也与支票的文义记载事项不相一致,不能证明其取得该票据存有合法依据。
据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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